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台监院:郑性泽案侦办瑕疵应再审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3月12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叶素萍台北12日电)监察院今天说,郑性泽杀警案侦办过程有重大违法瑕疵,要求法务部转请最高法院检察署等研提非常上诉及再审。

郑性泽被控于民国91年间和罗武雄到丰原地区某KTV唱歌,因包厢内罗武雄突然开枪,警员抵达后发生枪战,造成罗武雄及警员苏宪丕死亡。郑性泽被认定是朝警员苏宪丕开枪的凶手,95年间被判处死刑定谳。

监察院说,律师罗秉成代表郑性泽到监察院陈诉质疑此案破坏案发现场、刑求逼供、疏未搜集及隐匿重要证据等,影响司法审判。

监察院今天通过监委李复甸所提调查报告,函请法务部转请最高法院检察署研提非常上诉,并为郑性泽研提再审之诉。

调查报告指出,检察官是在被告经刑求后、以及受伤导致舒张压仅为42mmHg情形下疲劳讯问,违反自白任意性法则。

调查报告表示,原判决假设罗武雄在第一时间就已先于苏宪丕中弹身亡,苏宪丕非罗武雄所射杀,但并无相关鉴定事证足以支持。

调查报告指出,发现未经存卷的鉴验通知,证明罗武雄当时身体含有利度卡因(Lidocaine)与大量酒精,足以影响罗武雄心脏血管及中枢神经系统,增强心脏中枪后反击能力,这是法院、当事人所不知,足以动摇原审认定,具有“崭新性”与“显然性”要件,得为开启再审的准据。

调查报告说,射击苏宪丕手枪弹壳均在罗武雄位置附近,罗武雄射击的可能性较大。

调查报告指出,种种事证“或供证相斥,疑云重重者;或有检警诱导、威逼利诱,不正方法弥漫其间”,希望司法机关查明,免生冤抑;李复甸肯定苏宪丕英勇任事,惋惜其因公殉职,但被告郑性泽不应在违反法律规范的判决下,受死刑宣告。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