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推特诽谤老师 被判赔偿10.5万澳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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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4年03月04日讯】(大纪元记者马颖慧澳洲悉尼编译报导)澳洲纽省一中学老师起诉学生在推特和脸书上诽谤她,法庭判决老师胜诉,学生付赔偿费10.5万澳元。此案成为澳洲法律史上第一例完整的推特诽谤案。

据悉尼晨锋报报导,被告是纽省橙市(Orange)中学2011年的毕业生法利(Andrew Farley),他是该校前音乐与艺术教研室主任的儿子。原告是该校音乐教师米克尔(Christine Mickle)。2008年法利的父亲因健康原因离开学校,其职由米克尔代任。

虽然法利并没有被米克尔教过,但他在2012年11 月在推特和脸书上贴出了一系列诽谤米克尔的言论。

地区法院法官埃凯姆(Michael Elkaim)表示,本来米克尔老师在学校很受欢迎,但是法利的推条给米克尔老师带来了灾难性的影响,米克尔老师因此立刻请了病假,直到去年才回学校工作,并且工作时间有限。

法官说:“出于某种原因,被告好像是对原告有怨恨,显然是他认为他父亲离开学校与她有关。但是这种想法是绝对没有根据的。”

法官说他认为米克尔老师是一位非常诚实的女性,她被被告的言论伤害得非常厉害,对她伤害最大的可能是原告暗示她或她的言行对被告父亲健康不佳负有责任的说法。

有证据显示如果没有这些诽谤言论,米克尔老师会继续执教,因为她还有差不多七年的时间才到退休年龄65岁。

法官命令法利支付8.5万澳元来赔偿损失。

法官还判决,被告因自己对此案所做出的反应,须再支付2万澳元的严重损失赔偿。这是由于法利于 2012年11月无视了米克尔老师的律师让他收回诽谤言论的要求。直到12月份他们再次给他写信后才收回了自己的言论,并“无保留”地作了道歉。

但是,法官认为他那次道歉的诚意非常可疑,因为他在法庭辩护中还在试图证明自己的那些言论是真实的。而且法利最后似乎完全放弃了自己的诉讼权益,根本没有出庭。

(责任编辑:瑞木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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