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遭台监察院弹劾者 高官过半

【字号】    
   标签: tags: ,

【大纪元7月29日报导】(中央社记者苏龙麒台北29日电)监察院今天表示,监察院6年来共弹劾278人、纠举6人,被弹劾人有半数以上是特任或简任官,弹劾不分官阶、毋枉毋纵。

监察院第4届监察委员自97年8月1日就职后,即将于31日卸任,监察院今天提出绩效报告,呈现监察院6年来的工作绩效。

监察院指出,第4届监委6年的任期中,因政府各机关措施未当,监察院所提纠正案、调查意见函请改善案当中,总计节省公帑约新台币297亿2314万元、增加税收约32亿844万元,产生的财务效益,合计高达约329亿3158万元。

监察院指出,6年来监察院共成立纠举案6案、纠举8人,另外成立弹劾案142案、弹劾278人,包括2名县长、6名乡镇长),而被弹劾人278人中,除武官28人外,特任30人及简任137人,已经超过被弹劾总人数半数以上,显见监察院行使弹劾职权不分官阶,毋枉毋纵。

监察院表示,第4届监委任期中,调查、纠正及函请各机关检讨改善案件,促使各机关增修法令约计544项、废止法令4项,促进政府法制合宜完备,并经监察院各委员会审议通过2739件调查报告,其中有1533件涉及人权保障案件,可见监察院处理人权相关案件为数众多,致力人权保障的实现。

监察院指出,第4届监察委员就职以来,积极行使监察职权,除积极除弊、破除贪赃枉法,更致力为民兴利及纾解民怨功能,落实各项人权的保障。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