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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遴选制度缺失 台教育部将检讨

全教总质疑金门县和苗栗县的国中小校长遴选 最后一关由县长圈选 违背遴选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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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4年07月30日讯】(大纪元记者江禹婵、陈文敏台湾台北、苗栗连线报导)校长遴选制度的目的是为校举才,不过教师团体提到,这项制度实施15年来,出现不少问题,包括候用校长名额太少、同额遴选情形严重、教师组织参与空间不足,呼吁教育部出面纠正,并检讨校长遴选制度的缺失。

全教总30日举行记者会指出,过去国中小校长人选都是官派,以致走后门、关说请托情况相当严重。为回归教育中立与专业,教育部于1999(88)年完成《国民教育法》修法,规定国中小校长必须以遴选方式产生,但遴选办法由各县市订定,全国还有金门县和苗栗县存在“县长圈选校长”的制度。

全教总指出,金门县和苗栗县虽然有遴选委员会办理校长遴选作业,但却是由遴选委员会选出2至3人后,再交由县长决定,最终人选由县长圈定,等于给了县长安插人事的空间。

全教总理事长张旭政认为,这样的一个规定其实根本和遴选精神背道而驰,盼落实校长遴选的精神,尤其是还要给县长遴选这样的规定应尽快废除。

教育部国教署长吴清山回应表示,每个地方政府都应依《国民教育法》和相关遴选办法办理遴选,最重要的是过程须公正、公开、公平,国教署会再了解各县市的校长遴选办法,若有不当措施,将要求改进。

吴清山认为,校长遴选必须依法行政,候用校长能否当上正式校长,要凭自己的实力,不鼓励攀附关系。教育部也会审视各县市遴选办法,确定都符合《国民教育法》规范。

苗县府:校长遴选完全合法

而针对全教总30日质疑国中小校长遴选,最后一关由县长圈选,违背遴选精神。遭点名的苗栗县发出书面回应,说明遴选作业依据苗栗县立国民中小学校长遴选自治条例办理,完全合法。

县府指出,2014(103)年校长遴选作业已经完成,共遴选出44人。遴选委员会由县府秘书长担任主席,邀请县内教师组织、家长组织、遴选学校教师代表及家长会代表担任遴选委员,选出1名适当人选,再交由县长遴聘确认,并非由遴选委员会选出2至3人,再让县长圈选。◇

(责任编辑:宇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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