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捍卫幼教品质 台幼教师反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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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21日报导】(中央社记者许秩维台北21日电)幼教团体师生和家长数千人今天在凯达格兰大道集会,反对修幼照法,盼维持大班至少1名合格教师等现有规定,维护幼教品质。

诺瓦小学暨幼儿园创办人苏伟馨在脸书发起“921大侠出手”活动,号召全台的幼教老师和家长于今天下午2时在凯道集会,诉求捍卫幼教正义、反对荒谬修法、尊重幼教专业。根据警方推估,现场至少近3000人到场响应。

苏伟馨表示,托儿所原由教保员负责幼儿照顾,幼稚园由幼教师负责学前教育,幼托整合后,考量托儿所实际困难,幼儿教育及照顾法仅规定大班至少设1名合格教师,中小班不限,却有业者和部分立委想修法,删除大班至少1名合格教师规定,以及修正条文,让未具教保资格者可协同教学。

苏伟馨指出,教保员虽有幼儿照顾经验,但课程设计可能较弱,如能经进修成幼教师,就能提升幼教品质,也能争取更好待遇。另外,如开放未具教保资格的才艺教师协同教学,业者不需提供全职薪水,可节省成本,却牺牲教师专业性,因此大家站出来反对修法,盼坚守幼照法现有规定。

台中教育大学幼儿教育系主任邱淑惠表示,教保员虽有现场经验,但必须有专业知识,才能分辨好坏经验,因此经验不能取代证照,且现在国际幼教和各行各业都要求证照,如果幼教废除合格教师规定,等同让幼教走回头路。

邱淑惠也指出,为协助教保员进修,中教大提供各种进修管道,甚至愿到偏乡授课,协助就地进修,而教保员有了证照,能提升教学品质,并争取更好的待遇。而且和国际相比,如大陆规定大中小班都要两名合格教师,台湾仅规定大班至少1名,已是低标,不应再往下修正。

来自苗栗的张淑铃,特地带着3岁和1岁的小朋友北上与会。她表示,幼儿不只要照顾,更需要教育,老师如果没有教育底子,就不知如何安抚和引导孩子,因此教师需要专业知识,而不是只会带小孩,为了保障幼教品质,因此站出来反对修法。

教育部国民及学前教育署表示,为维护幼教品质,仍希望具教保资格者,才能进入幼儿园教学,而大班至少设置1名教师的规定,已是考量幼托园所差异后的折衷做法。

为了让托儿所改制的幼儿园有足够时间缓冲,国教署表示,除了修正师资培育法,提供教保员进修在职专班,取得教师资格等配套外,也规划修幼照法,将原规定5年符合人力配置规定的缓冲期延长为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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