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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魏应充无罪 台彰院3法官被控涉渎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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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5年12月09日讯】(大纪元记者陈懿胜台湾台北报导)顶新黑心油案判魏应充等6名被告全部无罪,引发各界争议,资深媒体人黄越宏9日前往台北地检署告发彰化地院审判长吴永梁等3人,以“无罪预定”手法纵放魏应充,涉犯《刑法》渎职罪章的枉法裁判罪。

法官评鉴委员会由法官、检察官、律师、学者及社会公正人士共11人组成,针对审判案件有显然重大的违误、怠忽职守、违规参政、不当兼职、品行不佳或违背《法官守则》等规定的法官进行评鉴并决定是否议处。然而上月13日第三届法官评鉴委员会律师代表选举,魏应充的律师罗丰胤以第一高票、580票胜出。

随后司法院“法官论坛”有法官留言,“律师左手受雇为大财团辩护(还是全国瞩目案件);右手评鉴法官。这全然没有问题吗? 如果舆论发酵,恐又是另波海啸。 ”

针对顶新无罪判决,黄越宏认为,彰化地院审判长吴永梁、法官张琇涵、吕美玲3人在承审顶新黑心油案时,涉嫌以“无罪预定”手法纵放魏应充,涉犯《刑法》渎职罪章的枉法裁判罪。

黄越宏也指出,顶新被判无罪是在11月27日,但罗丰胤在11月12日取得法官评鉴委员会律师代表,这样如何让法官公正审判,等同于有人在帮顶新护航。

黄越宏表示,为避免法官偏颇,选择在台北地检署提出告发,建请全案移请高检署裁定移转管辖至北检,以利客观公正调查,并呼吁尽速修改《法官法》及《法官评鉴办法》,才能避免顶新将黑手偷偷伸进中华民国全国律师公会。

对此,司法院发新闻稿表示,法评会的律师代表由律师公会选出,律师代表是否适任,司法院“无从置喙”,但未来会审慎研议是否强化法评会的回避制度。◇

责任编辑:宇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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