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不懂法被律师质问心惊惶 被迫休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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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5年03月25日讯】 2015年3月19日,山西省怀仁县刘贵生案的二审在怀仁县法院开庭审理。 庭审过程中,审判长不懂法律,程序违法,被辩护律师据理叫板,审判长惊慌失措,理屈词穷,最后在律师的一再坚持下不得不休庭。

法院戒备森严 当事人无罪自辩

据海外明慧网报导,3月19日早上8点半左右,怀仁县法院如临大敌,通往法院的十字路口全部戒严,法院门口布满了层层的警察和警车;法院大门外,一帮警察对要进去的人进行安检,又是用镜子照,又是翻衣服,一男警用手又对每个人摸一遍。本地的610专门安排好了众多居委会、广电、司法、法院的人入座旁听席。

开庭时,审判员谭彩霞,刑二庭副庭长郭振义,审判员郑鑫,检察院公诉处郭锐夫,还有其他工作人员都一一到场。

宣读完上诉书,当事人刘贵生讲述了自己修炼法轮功后的巨大的改变,如何从原来的集抽烟、喝酒、打麻将等种种毛病于一身的浪子,转变成真诚、善良、忍让、关心家人,孝敬父母的大好人,原来的腰疼等多种疾病也因为修炼全部消失。

刘贵生明确表示,他并没有伤害任何人,更谈不上利用X教破坏法律实施。中共公安部14种邪教中也没有法轮功。

山西怀仁县法院于2014年12月12日对刘贵生非法判刑3年,理由是当场抓获刘贵生散发资料,刘贵生称虽然很想为法轮功说句公道话,但当时他并没有散发资料,只是在车里坐着查阅手机。而即使是散发资料,也是行使公民正当的言论自由,也是合法的。刘贵生指当局对他的判决毫无证据。

法官违法在先 家属申请回避被无理驳回

在开庭之际,作为法院批准的辩护人,刘贵生的家属要求朔州市中级法院二审法官郑鑫回避,理由是家属辩护人曾经于2月16日前往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当要求阅卷,以便在二审庭审之前,做好辩护准备。但这一要求被本案主审法院法官郑鑫拒绝。当家属要求郑鑫出具拒绝的书面答复时,郑说:哪条法律规定我得给你书面答复了?

3月2日,家属辩护人又前往朔州市中级法院要求行使辩护人享有的会见权,再次被主审法官郑鑫无理拒绝。郑并当即叫来法警,打开执法记录仪,对着家属大声呵斥:听见没有,法院就是不同意会见,愿意去哪里告去哪里告!

据此,家属辩护人正告二审法官郑鑫,根据他的违法行为,家属辩护人已经寄出十八封信对他依法进行控告,现在家属辩护人和郑鑫已经形成一种控告和被控告的关系,如果郑鑫审理此案会影响司法公正,所以申请郑鑫回避审理此案。

但是审判长驳回回避,继续审理。称他与刘贵生不是控告与被控告的关系,法院驳回家属辩护人的要求。

法官惊慌失措 庭审荒唐收场

庭审开始不久,辩护律师张凯询问当事人刘贵生:法院有没有给你送达传票?刘贵生回答说,没有。张凯律师接着询问庭长是否送达了传票,庭长支支吾吾地称不用送传票。

据此张凯律师便向审判长指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法》182条第3款规定,法院在开庭前3天必须给当事人送达开庭传票,让当事人有一个为自己辩护准备期,否则属于违法开庭,要求审判长解决这一问题。

审判长显然没有料到被质问,当时就慌了神,说话语无伦次,结结巴巴地问还有什么问题。张凯律师依照法律,让审判长先解决这个问题,否则庭审将属违法,不能继续进行!审判长惊慌失措地说这个以后再说。僵持几个回合争辩当中,律师据理力争,毫不退让,要求审判长宣布休庭。

其间旁听席中议论纷纷,人们窃窃私语,指责作为审判长都能违法,不懂法律。尽管法警不让旁听席的民众发声,但并不起作用。

大约半个小时后接着开庭,审判长给律师这样一个答复,说是非羁押人员才需要送达传票,对于在羁押人员则不需要送达传票。张凯律师追问这是依据哪一条法律,请审判长把法律条文找出来。审判长无法找到,最后只得作罢,宣布休庭,择日再审。

报道说,这个荒唐的二审庭审在舆论、谴责、嘲讽中蔫蔫地收场。庭审结束后,刘贵生的父母在庭外等待辩护人时,看到审判长郭振义和二审法官郑鑫出来,上前质问,这两个司法公务人员自知理亏,猫着腰、低着头溜向后院。

案件回顾

山西省朔州市怀仁县法轮功学员刘贵生,2014年7月1日晚在怀仁县河头乡朝阳村被河头派出所警察非法抓捕,汽车以及其他私人物品被抢,刘贵生被非法关押在怀仁县看守所。

之后,怀仁县检察院以“组织和利用X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的罪名对刘贵生非法起诉。2014年12月9日,怀仁县法院对刘贵生非法开庭。庭审当天,法院院内有多辆警车,大批的警察到场。

律师从国际人权公约和宪法的角度为刘贵生做了无罪辩护,两位律师有理有据的辩护震撼现场的旁听者,在律师辩护结束后,公诉人的发言声音小的几乎听不见,庭审马上匆匆结束。

责任编辑:林诗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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