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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国同心会被诉案开庭 法轮功吁法院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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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5年04月10日讯】(大纪元记者钟元台湾台北报导)长期在台北101大楼暴力滋事的爱国同心会会长周庆峻及成员张秀叶等五名被告,被台北地检署以公然侮辱罪及加重诽谤罪起诉10日开庭审理。台湾法轮大法学会前理事长张清溪教授强调,爱国同心会是一个暴力团体。法轮功人权律师团发言人朱婉琪表示,期盼司法单位对长年组织性犯罪累犯的爱国同心会重判,如此对于中共收买的台湾打手才会有警惕的效果。

2014年9月最高法院判决确定,要求爱国同心会会长周庆峻“金钱赔偿20万元”、“登报道歉”、“移除网页的诽谤文字”,但爱国同心会成员仍不悔改,张清溪及朱婉琪等三名律师向承审法官说明台湾法轮功学员不只是长年受到周庆峻、张秀叶等被告的公然侮辱及诽谤,被告等仍持续地藐视公权力,煽惑犯罪及恐吓法轮功学员。这起刑事诉讼案台北地院将在5月8日宣判。

台湾法轮大法学会前理事长张清溪教授。(钟元/大纪元)

张清溪表示,检察官起诉周庆峻、张秀叶等被告公然侮辱及加重诽谤罪,其实他们的犯罪不止于此,“他们到法轮大法学会的会址去举牌威胁,还恐吓要把法轮功学员赶出台北101、赶出台湾,事实上爱国同心会是一个有组织的暴力团体,他们的诽谤之词完全是颠倒是非,高分贝制造台北101大楼前的噪音,对于法轮功学员是有真正的人身威胁,我们要求法院对五名被告加重判决,以儆效尤并还受害人法律公道。”

朱婉琪说,“爱国同心会不是出自于个人经验来攻击法轮功,他们对于法轮功的仇恨宣传与中共打压法轮功要消灭法轮功的那些仇恨的宣传同出一辙,他们是有组织、有计划、有系统的持续长年煽惑台湾民众来仇恨法轮功,并恐吓各个景点的法轮功学员,他们的诽谤言词不在宪法言论自由和信仰自由的保障范围之内。”

爱国同心会成员张秀叶曾嚣张说,“我共产党会怕你这一小撮人?”她还自曝身份说,“我张秀叶是怎样讲的,我是共产党派出来(台湾)的打手,对,我还没有砍死你了!我共产党派来只有101有啊,我共产党没有钱啊?我有的是钱啊,我可以整个台湾都可以派!”她还对信义分局大声叫嚣“信义分局(长)换10个都没有用”,大胆直接向公权力挑战。

台湾法轮功人权律师团发言人朱婉琪。(钟元/大纪元)

朱婉琪表示, 张清溪之前告周庆峻公然污辱及加重诽谤的民事侵权案,已在去年九月获最高法院确定判决,判决周庆峻必须“金钱赔偿20万元”、“登报道歉”、“移除网页的诽谤文字”,金钱赔偿已执行,登报道歉及移除网页文字可望月内获得执行。

此外,“今天我们还要求法官就五名被告煽惑犯罪及恐吓法轮功学员一并论处。”她强调:“司法单位必须要严惩这五名被告,如果判决太轻,让他们继续逍遥法外,他们肯定会在景点上把这个轻判的司法判决当作他们煽动仇恨的工具,说你们再告一百多个案子,也不会有用。”

责任编辑:林诗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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