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审团认定州大涨学费合理

【大纪元2015年05月02日讯】(大纪元记者夏君编译报导)周四(4月30日)﹐旧金山高等法院陪审团认定﹕加州州立大学(简称:州大)受托人于2009年几个月内两次投票决定涨学费之举并非不公平。

4月30日﹐陪审团以9比3的票数认定州大受托人的涨学费之举是合理的。图为2014年11月24日,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学生与戴维斯(Davis)和圣塔克鲁兹(Santa Cruz)分校学生同时举行罢课,抗议学费涨价。(李文净/大纪元)

2009年5月,州大受托人批准上调10%的学费﹔当年7月份再上调学费20%。涨学费是伴随着经济衰退和预算严重削减而来的。由于大学经费削减﹐许多教职员工被迫休假﹐新生招生人数也缩减了。

一些学生因此起诉校方破坏了合同﹐违反了诚信和公平原则,认为他们已经缴交了学费并注册了2009年秋季班﹐所以不应该受第二次上调学费的影响。

2011年,高等法院法官准予立案﹐上诉学生代表了州大19分校近20万名学生。2014年﹐法官蒙特(John E. Munter)判定州大并没有违反任何合同,但将案件送交陪审团﹐由陪审团决定州大受托人行事是否合理、是否违反了诚信原则。

4月30日﹐陪审团以9比3的票数认定州大受托人的涨学费之举是合理的。

结果出来后﹐州大行政副校长和法律总顾问沃基(Framroze Virjee)在一份声明中说﹐陪审团的判决肯定了州大这样做是为了学生的成功﹐稳定大学的财政状况﹐和为未来几代加州人的前途着想的。

他说﹐增加学费始终是校方最后才借助的手段,州大这样做是合理和负责任的态度﹐是为了维持学术课程﹐以最低限度地减低对学生完成学位课程的影响。

据学生原告律师芬贝格(James Finberg)说,另一起涉商学院研究生学费上涨的诉讼案仍没有定论。

他说:“我们对陪审团的此次裁决感到失望,但我们仍持乐观态度﹐相信我们的上诉最终会取得胜利。”◇

责任编辑:张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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