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台政院通过 缺水区开发案强制用再生水

【字号】    
   标签: tags: , ,

【大纪元2015年05月28日讯】(大纪元记者庄丽存台湾台北报导)行政院会28日通过经济部拟具的“再生水资源发展条例”草案,明订在缺水高风险地区有兴办或变更开发行为,应使用一定比率再生水,以促进水资源永续利用,经中央主管机关通知却未限期改善,将处罚新台币20万元、100万元以下的罚锾。

由于目前再生水水价每度新台币18元至30元不等,比自来水价每度12元高出许多,草案明订,未来1千度以上耗水大用户若使用再生水,则可以免征耗水费作为奖励,不过,再生水不能食用,也不可以作为食品业、药品业的用水。

在全球气候变迁下,水资源政策不仅是开源与节流,更应“归零思考”,行政院长毛治国表示,为避免再发生工业与农业、民生争水,未来工业区工厂制程废水回收再利用比率应再提高,短期目标为零增自来水,中长期则完全以废污水回收利用的再生水,作为水源目标。

面对未来缺水的可能风险,毛治国表示,须通盘检讨水资源政策外,并应努力完备相关法令,“再生水资源发展条例”是配合在《水利法》、《自来水法》中规范的耗水费征收等措施以外所提出的配套方案,对未来水资源供应、调配,将有正面的影响。◇

责任编辑:陈真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