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破人亡 九死一生 黑龙江赵淑玲告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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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01月09日讯】黑龙江省鹤岗市六十四岁的法轮功学员赵淑玲,二零一五年八月向北京最高检察院控告江泽民,江发动对法轮功的迫害,致其遭受四年以上的冤狱折磨、多种酷刑、九死一生;丈夫被劳教所迫害致死。

明慧网二零一六年一月七日报导,赵淑玲控告说:“江泽民的所作所为,给我个人和家人造成了极大伤害,致使丈夫李玉章离世。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捍卫我的合法权利,特请求对被控告人江泽民提起公诉,强烈要求:依法对被控告人的犯罪行为予以立案侦查,并予以法律制裁;依法恢复法轮功的名誉;赔偿控告人及其家属精神与经济损失。”

修炼法轮功 全家和美 企业红红火火

赵淑玲从一九九七年七月开始修炼法轮大法。赵淑玲介绍:“修炼前身体很不好,患有:四节腰椎增生(不能弯腰,起卧需人扶)、腿痛、气管炎、口腔长期溃疡等疾病;脾气也特别不好,看谁都不顺眼,爱生闷气,丈夫、孩子一见我不高兴,都尽量避开我,不敢发声。修炼法轮大法后,我按照‘真善忍’宇宙真理标准做人,整个人都变了——身体所有的疾病症状很快全部消失;脾气、性格也变得平和、开朗起来。孩子、老人看到我的变化都非常高兴,家里从此充满了欢笑。”

赵淑玲的丈夫李玉章修炼法轮大法后,心脏病、肝病、胃病等所有疾病症状也都很快消失了,身体康复,人也乐观、勤奋起来。

李玉章赵淑玲夫妻两人齐心协力开办的装修公司与海绵泡沫厂经营的红红火火,家里家外其乐融融,两家的老人与兄弟姐妹们、孩子们都感受得到了他们修炼法轮大法后给家里带来的幸福与快乐。赵淑玲说:“是我们慈悲伟大的师父给了我们第二次生命。修炼法轮功于国于民于己有百利而无一害。”

屡遭迫害

二零零一年八月四日晚,赵淑玲和法轮功学员王广禄、王淑霞、杨晓红、付德田五人依法向家乡同胞发放法轮功无辜受迫害的真相资料途中被抓,遭非法绑架至峻德派出所和刑讯逼供。

二零零一年八月六日下午,峻德派出所警察对赵淑玲家进行了非法搜查。

赵淑玲说:“(他们当天)把我的丈夫、女儿、儿子绑架到了第二看守所一起审问,给我的家人造成了莫大的恐惧与耻辱。直至今日,那个时期的阴影还深深地影响着孩子们的心理健康。”

二零零一年八月六日至二零零一年十二月期间,赵淑玲和其他几位法轮功学员在鹤岗市第二看守所遭严重迫害。

赵淑玲在控告书中说:“每天从早六点开始到深夜十二点我们被强制码坐。我们不服从狱警们的非法要求,被狱警们强行戴上手铐、脚镣、支棍(一米多长的铁管)等刑具,铐到地环上。坐地环、带支棍没办法上厕所。我们绝食抗议看守所对我们惨无人道的摧残迫害,被警察野蛮灌食——由多人按住,用刀子、杓子等工具撬开法轮功学员的嘴硬往里灌盐水和玉米粥,我的牙齿被弄坏好几颗,一百七十多斤的体重被折磨得骨瘦如柴,身体越来越差,心跳得走路都费劲。”

酷刑演示:戴铁支棍(明慧网)
酷刑演示:戴铁支棍(明慧网)

哈尔滨女子监狱四年冤狱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赵淑玲被非法批捕,非法羁押到鹤岗市第一看守所。后被非法判刑四年。赵淑玲在哈尔滨女子监狱整整被迫害了四年。二零零五年八月五日释放出狱。期间赵淑玲遭受多种酷刑,九死一生。

二零零二年九月狱警因赵淑玲拒绝监狱的体力劳动,命令几名刑事犯将她从监舍拖至三楼车间里。赵淑玲的衣服被磨破,整个后背被拖得血肉模糊,然后将她铐在暖气管子上。

赵淑玲在控告书中说:“第二天监区长命令犯人将我投入了阴冷、肮脏、爬满了虫子的地下室小号里,扒掉我的外衣,只剩背心、短裤;双手铐在地环上,站不起来,躺不下,只能一个姿势坐着;每天给我送两次玉米糊,允许上一次厕所,赶上来例假也不许换纸,更别说换衣服了。在地下室里,我被整整关押了十五天。”

备受酷刑

二零零三年春天,赵淑玲和多名法轮功学员因拒绝体力劳动被狱警上酷刑——戴手铐、吊床、上大挂、蹲小号、砸地环、太阳晒、坐铁椅子等。狱警还把她(他)们关在黑屋子里不许动,稍一动就遭到刑事犯们的毒打。

中共酷刑示意图:上大挂(明慧网)
中共酷刑示意图:上大挂(明慧网)

扩口器将嘴扩到极限 强行灌食 灌很多食盐

赵淑玲说:“狱警把我和几名大法弟子关进水房,双手背铐、强行灌食——他们在玉米糊里拌入很多食盐、加上凉水,用扩口器将每个人的嘴扩到极限,然后再插胶皮管往里灌,致使我头疼欲裂,昏迷后醒来看到满身都是鼻涕和鲜血;还将我们背铐着、捆绑双腿放在走廊的水泥地上达半个月之久,不让吃喝,不让洗漱。”

七十多岁的老人被打得遍体鳞伤

监区的残暴引来全监区法轮功学员的抗议,全部拒绝出劳役、报数等。结果引来狱警们更加残酷的迫害,他们将所有八监区的女性法轮功学员带到男监院里,一个警察和一个犯人手里拿着一个叫小白龙的皮管子抽打着强制跑圈的法轮功学员,连七十多岁的老人也不放过,都被打得遍体鳞伤。

一天只给吃一口馒头 牙签撑眼皮不让睡觉 用大针扎手指甲和脚趾甲

他们用一根长竹竿将十几名法轮功学员背铐在一起放在走廊的水泥地上十几天,用牙签将眼皮支上不让睡觉,让犯人拿一个馒头喂法轮功学员,每人每天只能吃一口,不给水喝;谁要是困了打盹就会连累其他法轮功学员跟着挨打,甚至还有的法轮功学员被用大针扎手指甲和脚趾甲。

法轮功学员王建平被折磨得精神近乎失常;另一名法轮功学员商秀芳被狱警把脚趾甲踩掉了;还有的被折磨得神情恍惚,不堪忍受被迫跳楼摔成很重的伤。

赵淑玲说:“当时我被绑在床腿上、强迫站在男监院子里罚站、太阳晒、强化洗脑等,狱政科的干警肖林和犯人朱玉红、李桂红一起对我施暴,二十多天以后我脸上的伤痕还依稀可见,我才感觉不到了疼痛,这样的残酷折磨持续二个月左右。在四年的监狱生涯中,这种残忍的迫害几乎每天都发生着,因为总有新的大法弟子被非法判刑抓进来。”

二零零五年八月五日,九死一生的赵淑玲终于回到家里,可是等待她的却是丈夫李玉章因为修炼法轮大法被非法劳动教养三年的残酷现实。

丈夫李玉章被迫害致死

二零零一年,赵淑玲的丈夫李玉章被非法劳动教养三年,曾被刑讯逼供后送到鹤岗市劳动教养所。他在鹤岗市劳教所被迫害得脑骨凹陷、小手指骨折。

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三日早五点,鹤岗市南山公安分局局长鲁某带队领着几十个警察和社区主任周文梅非法闯入赵淑玲家,将其丈夫李玉章绑架,并非法搜家。

于此同时,他们将赵淑玲和儿子李海东绑架到铁西派出所非法审问,不让吃饭,到晚上八点释放。

当第二天赵淑玲给丈夫李玉章送饭时,被派出所拒绝。所长苑某说:“愿意哪告哪告,这是共产党的天下。”

李玉章被非法关押在铁西派出所的四天里一直不许吃饭,被铐在椅子上遭刑讯逼供。

同年李玉章被非法劳动教养一年,非法关押至绥化劳教所。在绥化劳教所,李玉章被警察强迫出劳役、强制洗脑、辱骂,遭普教拳打。李玉章身心受到沉重打击后精神崩溃,内心被迫放弃修炼而患上了不治之症。

二零零六年八月八日,李玉章在绥化劳教所被迫害得骨瘦如柴,肚子肿大不能行走,劳教所怕担责任通知鹤岗市南山区610(中共专职迫害法轮功的非法机构)前去领人。

当赵淑玲和女儿把李玉章接回来时,他已经被折磨得不成样子,再也看不出以前那个风趣幽默和蔼可亲的人了。由于迫害,赵淑玲身无分文,没办法向亲朋好友借了二万元钱给他住上了医院。

二零零六年十月五日,李玉章离开绥化劳教所仅两个月在鹤岗矿务局总医院含冤离世,年仅五十八岁。

家破人亡 企业关闭 经济损失上百万元

赵淑玲和丈夫李玉章因被绑架、劳教、判刑多年,我们夫妻俩苦心经营的装修公司和海绵泡沫厂也被迫关闭,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上百万元。

从一九九九年七月到二零零六年短短七年间,赵淑玲被迫害得家破人亡。其年迈的婆婆和年老的父亲因承受不了巨大的打击,分别于二零零二年末与二零零三年不幸去世。

被控告人所犯罪行

赵淑玲表示,她及家人所遭受的上述种种迫害,是被控告人江泽民枉法、滥权施用惩罚、奖励等株连、纵容手段绑架各级党政军、司法系统公职人员参与所致。
1、违反了《中国宪法》:

第三十六条侵犯公民信仰自由权;
第三十五条侵犯公民言论自由权;
第三十七条侵犯公民的人身自由权;
第三十八条侵犯公民的人格尊严,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第三十九条公民住宅不受侵犯,非法侵入公民住宅、非法搜查公民住宅。

2、触犯了《中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
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罪;
第二百三十九条:绑架罪;
第二百四十五条: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
第二百四十六条:侮辱罪、诽谤罪;
第二百四十七条:刑讯逼供罪、暴力取证罪;
第二百四十八条:虐待被监管人罪
第二百五十四条:报复陷害;
第三百九十七条:滥用职权罪;
第三百九十九条:徇私枉法罪;
第二百五十一条:迫害罪。

3、违反了《中国刑诉法》:第十一条、第十四条、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第一百八十三条的相关规定。

4、违犯了国际法和中国加入的国际条约的规定,已构成公认的国际犯罪。#

责任编辑: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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