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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产优质稻谷 农民每公顷可领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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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06月14日讯】(中央社台北14日电)农委会为鼓励农民生产优质稻谷,今年第2期稻作开始,在全国6个乡(镇、市、区)试办稻作直接给付与保价收购双轨制,生产优质稻谷农民,可领取每公顷1万元直接给付,并选择不交公粮。

农委会表示,台湾有越来越多农民,舍弃传统追逐高产的做法,坚持理念种植优质农产品。更有稻农以友善环境的自然农法生产稻米,自产自销,不依赖政府的公粮稻谷保价收购制度。

农委会指出,农民第2期作生产的稻谷缴交公粮,与直接销售市场的价差,每公顷约新台币9000元。另外,考量水稻蕴含生态环境、涵养水源、粮食安全及农村文化等多功能性价值,额外增加每公顷1000元,合计每公顷稻作直接给付金为1万元,以鼓励农民生产优质稻谷,参加稻作直接给付。

农委会为鼓励生产高品质稻谷,自行销售的农民,规划试办直接给付与保价收购制度并行,让提供生产优质稻谷的农民多一个选择。

农委会表示,105年第2期作将在杨梅、新埔、龙井、福兴、朴子及柳营等6乡(镇、市、区),试办稻作直接给付与保价收购并行制度。

农委会解释,实际耕作的农户户籍及农地位于试办区内,且土地在102年到104年任一年度第2期作申报种稻有案,并于105年第2期作确实种稻者,可于6月16日起至8月31日到当地公所或农会,申报稻作直接给付,政府每公顷给付1万元。

农委会说,明年第1期稻作将继续试办,至于是否会更换试办地点,需视本年第2期作试办结果再行决定。

农委会强调,为避免直接给付金被地主领走,实际耕作者反而领不到的现象,倘土地已签订租约或耕作协议书,给付金将发给实际耕作者。

农委会进一步解释,由于公粮保价收购制度仍存在,可支撑市场稻谷价格,试办直接给付,不会冲击市价,农民如果种植高品质稻米销售市场,再另外领取直接给付金,收益比交公粮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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