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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薪资所得扣除修法 财政部估下会期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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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10月02日讯】财政部表示,薪资所得扣除委外研究的期中报告预计年底出炉,期末报告明年2月、3月提出,原则上,在立法院下会期才会提出修法,预计109年5月民众报税时适用。

为配合大法官释宪《所得税法》中薪资所得只能采定额扣除违宪,财政部将相关研究委外进行,上周首度进行会议。

财政部赋税署长李庆华表示,薪资所得扣除额的委外期中报告预计11月、12月出炉,期末报告则要到明年2月、3月才会出来,若外界有兴趣,财政部也许比照这次税改方案的作法,把委外报告上网供外界参考,也就是说,财政部这个会期不可能提出修法。

李庆华说,原则上,财政部会在立法院下个会期结束前,也就是明年上半年提出修法,预计108年适用新制,即民众109年5月申报108年的所得税时,可以适用。

同时,李庆华也表示,对于薪资所得修法,财政部有两大原则,首先、薪资扣除额本次税改将提高到新台币18万元,另外,核实减除部分,原则上一定是薪资的直接相关支出,以及核实举证扣除。

另外,对于外界建议薪资所得采定率扣除,李庆华指出,财政部的立场是比较不赞同,因为定率扣除对低所得者不利,对高所得者优惠,这部分的税损会比较大一点,财政部不建议推定率扣除,希望采核实减除的方式。

李庆华进一步指出,即使要采定率扣除,也要好好讨论条件、配套措施,毕竟国外即使推定率扣除,会搭配递减、限额等做法,不然会变成高所得者获利太多,且税收损失会蛮大。

同时,李庆华强调,即使采核实扣除,也不会有扣除额无上限的问题,因为其他国家即使推核实,也都有设限,不是全部创造薪资的相关费用都可以扣除,需要与创造薪资有直接的相关,且公司没有负担,一定是要自己负担的费用才行。

另外,对于薪资扣除额采核实的做法,会计师认为有举证不易的问题,李庆华表示,大法官要求核实,财政部遵从大法官释宪。(转自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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