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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服务 南区国税局嘉县分局与民有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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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8年01月16日讯】(大纪元记者李撷璎台湾嘉义报导)南区国税局嘉义县分局2018年1月份有4项活动及要周知民众的事项:1月26日分局长与民有约活动等您来。106年度各类所得扣(免)缴凭单及股利凭单申报期限至107年1月31日止。公司解散之前一年度未分配盈余申报方式。自107年1月1日起非居住者获配股利或盈余之扣缴率为21%。

1月26日分局长与民有约活动等您来

南区国税局嘉义县分局为拉近与民众的距离,增加沟通管道,提供更贴近民众需求之服务,订于1月26日(星期五)上午9时至12时,举办“分局长与民有约”活动,当日由分局长李碧娥邀请您一起为税政把脉提出革新建言及有效解决民众问题。即日起至1月25日每日早上8时至下午5时接受预约登记,报名专线:05-3621010转412蔡小姐。

106年度各类所得扣(免)缴凭单及股利凭单申报期限至107年1月31日止

区国税局嘉义县分局表示,106年度各类所得扣(免)缴凭单及股利凭单申报期限至107年1月31日止,扣缴义务人如有给付股利、薪资、租金、执行业务报酬、机会中奖及竞技竞赛奖金、福利金及退休金等依所得税法规定应申报之各类所得时,记得如期完成申报,以免受罚。该项作业如有任何疑义,可迳洽该分局服务人员(联络电话05-3621010转分机211、212及218)或拨打0800-000-321免费服务电话询问。

公司解散之前一年度未分配盈余申报方式

营利事业解散年度,其当期决算所得,免办理未分配盈余申报,至于解散日之前一年度的未分配盈余申报,则须视解散日所属会计年度结束前,是否清算完结而定。嘉义县国税局举例,甲公司于106年10月1日核准解散,其前一年度(105)未分配盈余须依其清算完结时点来决定是否申报:一、如于106年12月31日清算完结,免申报105年度未分配盈余。二、如于107年3月1日清算完结,105年度未分配盈余应于107年3月1日后并同清算申报办理。三、如于107年7月1日清算完结,105年度未分配盈余应于107年5月31日前单独申报。

自107年1月1日起非居住者获配股利或盈余之扣缴率为21%

南区国税局嘉义县分局表示,财政部修正“各类所得扣缴率标准”部分条文,自107年1月1日起,非中华民国境内居住之个人及总机构在中华民国境外之营利事业股东(统称非居住者)获配股利或盈余之扣缴率为21%。

该分局提醒扣缴单位如有给付或配发前项非居住者股利或盈余时,应依给付所得总额之21%办理代扣税款,并于代扣税款之日起10内向国库缴清,并申报所得扣缴凭单。

该分局特别呼吁,除适用租税协定上限税率案件及逾期案件外,请多利用网路申报各类所得扣缴凭单,可不受时间及空间之限制,一经上传成功,即完成申报程序,省时又便捷,本项作业如有任何疑义,可迳洽该分局服务人员(联络电话05-3621010转分机211、212及218)或拨打0800-000-321免费服务电话询问。

责任编辑:王愉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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