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林业厅厅官受贿近500万 贪腐细节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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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8年11月28日讯】今年5月落马的中共海南省林业厅原党组成员、副厅长王春东11月上旬获刑10年,其被指受贿近500万元人民币。王春东的贪腐细节日前曝光。

据法制日报11月27日报导,王春东因随意缺席会议,被称为“任性”副厅长。2012年9月至2016年9月,他担任省林业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期间,应参加的厅务会议和其他专题会议共109次,其中以各种借口缺席竟达63次。

而王春东的“任性”也体现在滥用职权、以权谋私上。检方指控,2004年至2017年,他利用职务之便大肆捞钱,机关算尽,手段翻新,共收受、索取财物428.28万人民币、40万港币。

现年56岁的王春东曾任海南省野生动植物自然保护中心主任、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局局长、森林公安局政委等职;2012年9月至2017年6月任海南省林业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此后任海南省林业厅副巡视员。

报导说,王春东在10多年里不断巧立名目,逼迫工程老板就范,捞得盆满钵满。

如2012年,王春东在海口龙某花梨沉香馆购买花梨、沉香制品共消费10万元。他随即打电话给刚认识不久的个体经营者欧某平,让其买单。

2014年年底,王春东在陵水县老家盖的新房完工,需购置一批家具。欧某平陪同王春东到广西凭祥市购买了32万元的红木家具,又代为支付了这笔款项。

2015年年底,王春东以家里急用钱的名义向欧某平索要20万元。欧某平当天便将交给交给王春东。

而2014年8月海南霸王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就2013年森林抚育项目招标时,在王春东的帮助下,欧某平挂靠海南某斯林业有限公司顺利中标。

2014年下半年时任林业厅副厅长的王春东与海南某利公司股东牟某志结识后,先后将抱龙林场2014年森林抚育工程、乐东县2014年森林抚育工程、万宁市2015年森林抚育工程等多个项目交给牟做。

2016年上半年的某天,当牟某志谈到要给好处费时,王春东提出让其以购买其一件工艺品的方式来收受这笔钱。随后,牟某志以20万元的价格从王春东的弟弟王某方手中购买了一件动物角制成的工艺品给王春东。就这样,牟某志两年里分5次共送给王春东155万元好处费。

王春东甚至让老板为他女儿王某上学买单。2004年7月,王某交了4.08万元作为海南中学择校费。这笔钱就来自海南某林装饰公司原项目经理黄某俊。当时,时任野生动植物自然保护中心副主任王春东负责管理海南热带森林博览园博物馆项目。而黄某俊的公司通过竞标取得该项目化石馆、鸟类卵、鸟类窝馆等工程。

2007年8月,王某高考后想上澳门大学。由于分数不够,王春东便让海南兰某公司董事长兰某陪同到澳门协调处理女儿入学一事。为了在相关项目得到王春东的关照,兰某就与王某到澳门找了帮助办理入学的办事人,支付40万港币费用,把事情搞定了。

责任编辑:李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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