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证监会称借壳上市走资应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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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8年03月15日讯】(大纪元记者梁珍香港报导)香港证监会昨日(14日)举行论坛,对于市场关注的“卖壳”(上市公司出售上市地位)行为,证监会企业融资部执行董事何贤通称,部分公司透过借壳上市转移资产,认为借壳上市应被视作为潜在上市审批。

何贤通在论坛上表示,过去十年本港股本上升64%,但盈利减少的情况由10%增至45%。他直言,部分公司透过借壳上市转移资产,认为应加强监管,将借壳上市视作为潜在上市审批。

另外,他引用数据称,2013年至2016年间,共61家新股来自建筑业,其中30%截至去年底已转换控股权,有迹象提示建筑行业属啤(借)壳高危。何又称,若把关不力,未有收入的生物科技公司很容易成为啤壳温床。

小组主持、证监会非执行董事高育贤又提出,联交所2016年发出的指引信点明的“啤壳七宗罪”犹如名存实亡,随后有不少具壳股特征的公司仍可上市。

David Webb:重大收购应视作新上市

同场出席论坛的独立股评人David Webb,去年5月曾发表《谜网:50只不能碰的港股》,引爆细价股整肃风暴。不过,他乐于见到证监及廉署已开始合作,但认为在监管当局采取行动前,小股东权益已受损害,又指相关公司停牌至今,亦无人被控,监管机构应继续做更多工作,保障投资者权益,例如阻止大股东委任独立非执董,以限制大股东权力,保障投资者。

另外,谈及“卖壳”,David Webb认为,现时市场出现“卖壳”情况是受市场推动,部分目标上市公司从正常方法上市受到严格监管,所以选择“买壳”上市。他指,在上市公司作重大收购时,应视作新上市处理,或以其它方式监管,以保障投资者的权益。

对于近日上市改革咨询,David Webb认为不应只让没有收入的生物科技企业上市,应扩至其它行业,令市场更公平。不过,港交所上市主管戴林瀚回应称,过度监管比监管不足更危险。他指,如果每个重大收购也当作新上市审批,将会令这些企业处于竞争劣势。戴又补充,新股申请实行双重存档制,证监会同样有权决定。

证监会欧达礼:和大陆监管机构只属合作

有传媒日前引述新加坡交易所副总裁周士达的话指,新加坡并非中国一部分,但无论香港愿意与否,始终是中国一部分,暗示香港金融监管或受中国大陆影响。 香港证监会行政总裁欧达礼昨回应称,大陆并无干预香港监管机构,与大陆监管机构仅属合作关系。

证监会主席唐家成指,新的上市架构中,处理同股不同权,及未有盈利的生物科技公司上市申请不容易,证监会会继续施行前置式监管模式,若有发现不适合或违反公众利益个案,证监会会反对。◇

责任编辑:李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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