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人士来台 保证人规定趋严

标签:

(http://www.epochtimes.com)
【大纪元1月17日讯】内政部警政署入出境管理局为有效杜绝大陆女子来台“假结婚,真卖淫”情事,提出“大陆地区人民进入台湾地区许可办法”修正草案,限定大陆配偶的保证人应为台湾地区配偶。被保证人如依法须强制出境时,原保证人将于一至三年内不得再担任保证人,并需负担被保证人强制出境费用。

 据中央日报报导,草案中并同时增订,违反社会秩序维护法,有伤害风俗行为纪录者,三至七年不予许可来台;与台湾人民结婚无效或经撤销或有实据证明为虚伪结婚者,二至五年不予许可来台。

 入出境管理局昨日与陆委会就修订“大陆地区人民进入台湾地区许可办法”召开会议,境管局提出修正草案,其中特别着墨防范虚伪结婚情事,期能有效杜绝台湾民众充当假结婚的人头配偶。依现行条文,大陆地区人民以探亲名义申请来台,需觅一台湾地区人民担任保证人,或为有能力保证的亲属,或代申请单位负责人,或有正当职业的公民,三者择一均可,因此目前大陆新娘来台,任何亲友均可担任保证人。

 而值得一提的是,在此次修正案中,境管局建议从严限定来台探亲大陆民众的保证人身份,亦即优先设定以“被探亲对象”为保证人;如被探亲对象死亡出缺,改由三亲等以内血亲为之;若三亲等以内血亲无法保证,才由在台有正当职业且设有户籍的公民担任保证人,如此大陆新娘的台湾保证人将只可是其丈夫。至于不许可大陆地区人民进入台湾的特殊情况,除现行六项外,境管局再增列五项限制,其中有关来台卖淫或假结婚者规定,违反社会秩序维护法,有妨害风俗之行为纪录者,三至七年不予许可;与台湾人民结婚无效或经撤销或有实据证明为虚伪结婚者,二至五年不予许可来台。另外,提供文书照片为伪造、变造者;行踪不明达二个月者;患有重大疾病及其他情况,亦不予许可来台。

──摘自《中央日报》

(http://www.dajiyuan.com)


    相关文章
    

  • 巴基斯坦政府大楼被烧 疑为恐怖分子所为 (1/16/2002)    
  • 巴基斯坦一政府大楼着火 内政部办公室被毁 (1/16/2002)    
  • 内阁布局进入最后征询 月底前拍板定案 (1/15/2002)    
  • 内政部:各级机关学校不必悬挂两蒋遗照了 (1/12/2002)    
  • 新版身份证 预计七月起换发 (1/7/2002)    
  • 星政府逮捕十五名涉恐怖活动者 (1/5/2002)    
  • “开打”可能攻击亲美亚太国家 (1/5/2002)    
  • 阿临时政府指责巴包庇拉登 FBI在阿巴边境寻找拉登 (1/1/2002)    
  • 新版防伪身份证定案 明年换发 (12/31/2001)    
  • 内阁新人选 将不排除女副阁揆 (12/24/2001)    
  • 大陆人士来台观光 海外收件明开始 (12/19/2001)    
  • 印度指控巴基斯坦策动攻击国会 (12/19/2001)    
  • 印度直指巴基斯坦策动攻击国会未提如何报复 (12/18/2001)    
  • 土耳其改善人权警方拘留所六年死亡六十七人 (12/18/2001)    
  • 警察运用线民 将有法源依据 (12/18/2001)    
  • 土耳其塔利班民兵在国内申领残障救济金 (12/15/2001)    
  • 台湾警政署: 执行临检勤务将依照释宪精神调整 (12/15/2001)    
  • 是谁袭击印度国会? (12/15/2001)    
  • 明年起替代役男服勤外岛休假可领交通补助费 (12/14/2001)
  • 相关新闻
    阿临时政府指责巴包庇拉登 FBI在阿巴边境寻找拉登
    “开打”可能攻击亲美亚太国家
    星政府逮捕十五名涉恐怖活动者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