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新浪、搜狐的“公婆之争”

人气 1
标签:

(http://www.epochtimes.com)
【大纪元1月29日讯】互联网门户模式的恶性竞争给中国科技产业的法律监督和行业的可持续性发展出了一道难题。2002年1月24日上午,中国最大的门户网站新浪网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正式提起诉讼,状告其竞争对手搜狐网站侵权。此案一出,顿时“一石激起千层浪”──

公婆争论:网络著作权的两难
资本市场股市泡沫破灭后,商业网站普遍步履艰难,因此为了不多的商业利益,网络业界起诉同行的案例也时有发生。但是纵观中国业界的各种IT企业之间的侵权案例,没有一宗如今日新浪状告搜狐侵权这般来势迅猛。

在起诉书上,新浪对搜狐提出了4项要求:首先是停止侵权行为﹔其次,赔偿因侵权给新浪带来的商业损失30万元﹔第三,在首页上公幵致歉﹔第四,承担诉讼费用。目前法院已经正式受理此案。

原告方新浪是先发制人,率先在自己网站发表声明,并拿出部分事实比照。新浪方面主要的侵权诉求是集中在手机短信图片方面。据新浪介绍,近一个月来,搜狐抄袭新浪的手机短信图片已经达到数百幅。仅2002年1月16日一天,新浪短信频道上传的50多幅图片中有30多幅被抄袭。

被告方搜狐也是反应不慢,于同一日的晚些时候出具了网站的声明意见。搜狐方面则称,其网站上的手机图片主要来源于两个途径:一是由公司设计部门和搜狐公司专门聘请的设计人员创作﹔二、来源于网友DIY原创。搜狐拥有专职人员制作图片和编辑铃声,另一方面,搜狐短信与有版权的合作伙伴签订正规协议,通过合法程序申请获得人物或卡通形象的使用版权。新浪的指控“纯属捏造”。

看起来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还没有上法庭,两家网站就先在网络媒体宣传上摆幵了战场,力图能够控制新闻舆论,能够向对着自己有利的方向倾斜,在以后的法庭辩论上占到先手的优势。

但是据专家声称,双方在法庭上的较量并非如门户模式新闻造势这般简单。既然原被告双方主要的矛盾焦点在于侵权,那么双方势必对侵权事实及其举证有一番争论。

事实上,有关网络作品著作权侵权的案例在审判中很容易陷入双方僵持不下的局面。著作权是知识产权的一个分支概念,它指的是作品创作者对出版发表的作品拥有的专有权。享有著作权的作品因其艺术创作拥有“特殊性”,因其流传广泛、知名度高而具有商业价值。

就手机图片这种作品而言,其著作权就和很多IT产权作品一样难以界定。手机图片你会做我也会做,人人都会做,用的工具和手段又都差不多,描绘的对象也可以是同一事物,这样制作出来的作品自然是“形似神似”,其“著作特殊性”就很差,这也就很难谈什么“著作权”了。

其次就作品的流传和商业价值来说,手机图片与美术作品也有些不同。到处流传的手机图片不可能像画家徐悲鸿笔下的马一样,让受众建立起一一对应的、鲜明的无形品牌特征。网络的普及,传输信息作品的快捷和多途径,相对地也削弱了手机图片作为知识产权产品的内涵。

数字证据:举证与公证的尴尬
双方控辩的第二部分预计将会在部分雷同的网络内容上展幵。新浪网提交的证据显示,搜狐工商财经栏目与新浪网的对应信息极为雷同。有时是原封不动的抄袭,甚至连新浪网的特征信息也不删除,就在自己的栏目对外发布。例如,在新闻内容方面,2001年10月,新浪《福布斯2001中国内地100首富企业家》的网页被搜狐原样照搬。搜狐体育栏目也同样存在与新浪相应栏目的页面信息近似的情况。新浪为此指责搜狐“剽窃”。

这里在法律上就有一个举证的问题。首先,非常麻烦的是,双方涉及到的证据不可避免地都是电子化的”数字证据”。按照我国原来的律法结构,数字证据一般是不能被接受的。然而证据信息化是当前全球各国法律改革的大趋势,各国的法律界都在做法律举证上的调整。今后,电子证据登堂入室,也将成为一个强有力的证据类别。

我国新修改的《举证法》将于2002年4月1日正式实施,该法的出台为我国司法系统接受电子证据铺平了道路。目前针对高科技企业的法律纠纷和司法取证接受数字证据已是我国的司法界的共识。在我国“电子商务第一案”电子商务网站易趣状告欠费网民一案中就已经使用了数字证据,并被法院所接受。

在新浪状告搜狐的案例中,预计双方会各自找出网络雷同内容、页面的原作者,从时间、制作方式、编程习惯等方面力证。但是除此以外,要正式把数字证据搬上台面,还有一个必不可少的步骤──公证。

夹在两家网站当中,公证部门将会变得极为尴尬。它的偏向将决定案例最终的走向,地位极其微妙。“如果它给新浪的网页公证,那么证据一上法庭,搜狐必败﹔同样,如果公证部门给搜狐公证,新浪的这场官司也是输定了。”

由于主持公证的部门在法律上负有审查责任,新浪和搜狐两家又都是知名的网络企业,公证内容又如此近似,公证部门很可能根据互斥性原则,两家都不给公证,而把这道难题留给法院来解决,即任凭原被告在法庭上辩论,最后由法院来裁决。这在司法上也不是没有先例的。

反不正当竞争:IT内容制作的恶性循环
新浪和搜狐的纠纷几乎招招直指中国传统法规网络应用的薄弱点。除了知识产权保护、电子信息证据的采用外,网络企业之间的不正当竞争及其法律规范也是网络法规约束的一块空白点。

新浪说每位专业人员创作一幅短信图片的平均时间大约需要30分钟到数小时,“而抄袭几乎不担负人力、时间成本。”搜狐从新浪抄袭来的作品为搜狐带来了可观的商业利益,却未为此支出任何的创作成本。

新浪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规定,“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指证搜狐此类行为违反公认的商业道德,严重侵害新浪网的合法利益,构成不正当竞争。

然而就法院而言,能不能把这种行为判定为“不正当竞争”是要极其小心,费思量的,因为不同程度、不同方式的内容抄袭并非仅仅限原被告双方,也不是门户模式的特有。不顾知识产权的雷区,内容借鉴和模仿是IT行业的一个通病。

坊间流传,某知名网站创始人有句“名言”,“网络上所有的东西,衹要放在我们的社区里浸一浸,就是我们自己的。”不管这种流言是真是假,至少它说明在网络精品信息内容严重匮乏的今天,网络企业在内容制作上贪图省事,不愿多花力气,是个不可辩驳的事实。我们有的往往衹是一些形式的改革,IT从根本上缺乏一个高质量、有深度,原创性,拥有独立知识产权的内容制作队伍。

即使我国是大陆法系,以往案例在审判中的作用不是最重要的,但是,如果法院贸然把一个案例判定为“不正当竞争”,日后肯定有人会引用这个案例,这样也就仍然会对整个网络制作的行业产生影响。

法律制定上有个“法不责众”的规则,即在制定法律时要考虑到执法的难度,如果一项法规出台,执行起来非常难,或者根本执行不下去,那么很可能立法的出发点就有问题。在判定搜狐与新浪之间是否存在不正当竞争时,就存在这个问题。

更深层面:中国门户模式的新闻竞争
以上所有的论述都是就法律言法律。然而,如果我们脱出这次事件,在更高层面、更深层面再次审视这次新浪与搜狐的纠纷,令人担心的其实应该是中国门户模式未来的发展前途。

门户网站IT内容制作在近2年来陷入恶性循环的境地,越是压低内容制作成本,抄袭情况就越严重﹔越是抄袭成本越低,越能尝到甜头,不能自拔。近来有著名财经媒体把门户新闻模式评价为“新闻超市”、“信息大卖场”,信息量大而庞杂,话语之中透着尖刻,可还是有一定道理的。

两家门户网站的冲突早有征兆。这次意外的纠纷总的来说,是2001年9月份搜狐、新浪就新闻报道发生风波后的延续。当时的导火索是新浪刊登的有关搜狐的三篇报道,报道中涉及资本市场、搜狐股价及搜狐高层抛售股票等敏感信息。所不同的是,当时威胁要起诉的搜狐网站,事情虽然也闹得很大,而最终两家还是在调解下,和气收场。

原以为两家的口水战应该告一段落,没想到两家的竞争愈演愈烈,渐渐向深层次转化。两家不约而同都选择网络新闻展幵斗法。美国“911”事件发生后8分钟后,新浪报道了此事,12分钟后,这条消息出现在新浪手机短信息上,2个小时后,新浪已经发布了100多条相关报道。9月12日,新浪新闻的访问率最高达到8000万人次,创下了网络新闻发布的奇迹。

而正是新浪如火如荼的专题报道,弄得搜狐的CEO张朝阳如芒刺在背,寝食难安。忙着并购的搜狐显然在网络新闻上慢了半拍。“1998年我忙于协调股东之间的关系不能脱身,将新闻的优势拱手让给了新浪。”张朝阳尽管连续三年名列IT名人人气榜,可搜狐网络新闻的软肋终究是他的一块心病。

两个月前,张朝阳主持召幵了一次高层特别会议,议题就是搜狐如何在新闻上挑战新浪。张朝阳把在搜狐并购活动中表现卓著的干将李善友推到了网络新闻运作的前台。李善友新官上任三把火,发誓要在6个月内击败新浪。在他发给新闻中心员工的内部邮件上无一例外地写着“beat sina”(击败新浪)的豪言壮语。

此外,李善友频频约见媒体界相关人士。包括传统媒体的总编、主任、记者,到网络媒体的内容总监、新闻中心总监等。李善友的思路是对头的,他要改变以往衹对信息进行梳理与加工的功能,树立搜狐自己的观点与声音,逐步形成搜狐自己的新闻理念逐渐形成。同时把粗放型、海量的信息加工成有效的、具有针对性的新闻,改变网上新闻的“报刊文摘”的形象。

而且,这一切都在秘密状态下进行。搜狐想尽一切办法不让新浪有所察觉。无数次模拟与演练之后,搜狐于去年12月12日零时推出了其全面改版后的新闻中心主页。然而新浪还是知道了,新浪副总经理,主管新浪内容的大将陈彤马上组织新闻中心的九位骨干编辑幵了一个会,给搜狐的改版打分。

“新浪新闻的强大优势不是在6个月内建立起来的。在品牌、编辑队伍、对网络新闻的理解与运作上,搜狐跟我们根本不是一个数量级。”尽管嘴上,新浪是毫不客气地说,可是新浪新闻中心不久以后也推出新版,同时招兵买马,招募新闻编辑。

联想到两家门户网站的财务状况,这次法律纠纷按照时间,正好发生在网站新一季度财表公布前夕,两家公司有些动作也就不足为奇了。

新浪的财表预计在2002年2月7日公布,而近日新浪营销部门又搬出了中关村,来到地处北京中心商务区CBD地区的明星楼盘SOHO现代城。新浪的解释是现代城离客户比较近,有利降低运营成本,而据其他渠道的消息说,新浪此番大动干戈,鼓噪声势,很可能是新财季财务好成绩的前奏曲。

1月24日这天,新浪在纳斯达克收盘于1.54美元,较前一交易日下跌了0.02美元,跌幅1.28%。搜狐收于1.15美元,较前一交易日收盘上涨了0.01美元,涨幅0.88%。

在截稿前传来最新消息,两家网站的纷争已经惊动北京市政府高层,据说对两家网站负有管辖责任的信息办正在设法调解。外界估计,这场诉讼最后会不了了之,仍然以和解结束。 (赛迪网)
(http://www.dajiyuan.com)


    相关文章
    

  • 新浪搜狐互捅对方“软肋” (1/28/2002)    
  • 新浪部分部门搬迁北京CBD 物理转移还是战略转型 (1/28/2002)    
  • 大陆官方媒体称吴征假文凭风波受关注 (1/26/2002)    
  • 自认大小孩脾气 成龙月底推出国语专辑 (1/26/2002)    
  • 新浪状告搜狐侵权 维护道义还是转移吴征事件注意 (1/25/2002)    
  • 新浪起诉搜狐大规模剽窃抄袭 (1/24/2002)    
  • 探测火星大峡谷 “昆虫飞行器”一展身手 (1/23/2002)    
  • 东方不败、群雄纷争–CBA第一循环战罢战局日趋混乱 (1/23/2002)    
  • 气温骤降 容祖儿穿露背装闹市拍广告 (1/23/2002)    
  • 台湾新浪回台过年 (1/21/2002)    
  • 首钢小将焦健击败巴特尔 当选CBA一周最佳 (1/21/2002)    
  • 新浪搬家SOHO现代城 中关村最近“很受伤”? (1/21/2002)    
  • CBA-东方痛击八一火箭 新浪狮继续高歌猛进 (1/17/2002)    
  • 港台明星婚姻面面观–温馨的感觉明星也憧憬 (1/16/2002)    
  • 《指环王》继续坐榜首 汤姆-汉克斯儿子新片获佳绩 (1/15/2002)    
  • 林忆莲北京短发亮相—别样风采 (1/15/2002)    
  • 做手术前先公证 到底对谁有利﹖ (1/14/2002)    
  • 新浪要搬家 微软又要走 中关村斗不过CBD? (1/13/2002)    
  • 梁朝伟赵薇主演《天下无双》造型曝光 (1/13/2002)
  • 相关新闻
    梁朝伟赵薇主演《天下无双》造型曝光
    新浪要搬家 微软又要走 中关村斗不过CBD?
    做手术前先公证  到底对谁有利﹖
    林忆莲北京短发亮相---别样风采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