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奕诗脱罪 廉署输堂费逾5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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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14日讯】被控串谋诈骗中国农业银行三亿六千万元的前亚姐陈奕诗,前日被判无罪,控辩双方昨就堂费于高院兴讼。主审法官裁定控方须全数支付陈奕诗、陈母王小慧、及陈的前私人助理在高院及裁判法院提讯的讼费,辩方估计最少逾五百万。法官特意指出,廉署至今仍未将案中主犯、陈奕诗前男友陈继杰缉拿归案,在主犯失踪下案件应否继续在高院审理,他存有疑问。

法官翟克信昨于完结前,特别嘉许代表双方四名律师的表现,亦因双方合作,大大缩短审讯时间。惟法官质疑控方将案件安排于高院审理的做法。

据明报6月14日报导﹐立法会议员涂谨申向本报称,虽然主犯失踪,但他认为廉署及律政司当时是考虑到手上仍有足够证据,相信四被告牵涉其中,才决定继续检控。资深大律师郭楝明指出,陈奕诗是表证成立下接受陪审团裁决,只因陪审团有疑问,不能在毫无合理疑点下裁定被告有罪,陈才脱罪。

控方代表柏义理昨在庭上称,种种??象显示,陈奕诗与雅钜公司有千丝万缕关系,亦为四名被告中最有嫌疑的一人。第三被告王小慧出任雅钜公司董事,却从不过问公司业务,这种做法极卤莽,王更因此招致廉署起诉,故不能因为她个人的无知而赔上公帑。

代表陈奕诗(三十四岁)及陈母王小慧(六十三岁)的大律师艾勤贤指出,控方未能证明陈奕诗得悉陈继杰与中农银行达成的协议有诈骗成分。此外,王小慧为涉案雅钜有限公司的注册董事,但王在被捕时向廉署表明,担任雅钜董事只应女儿要求,对雅钜的商业交易从不知情。

由于第四被告黄庆恒(三十九岁)由法援署代表,法庭昨裁定控方须支付黄一万元垫支费﹔至于次被告陈继杰大嫂梁晓玲(四十二岁)的讼费申请,则押后至下周二处理。

案中四名被告同被控一项串谋诈骗罪,指四人在九一年五月至九三年三月期间,伙同陈奕诗男友、澳门立法会前议员陈继杰,在一宗土地交易中诈骗中农,令中农以五亿元高价购入不能发展的米埔地皮,“食价”三亿六千四百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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