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永清主张以体制内创复法取代建制外公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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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epochtimes.com)
【大纪元8月6日讯】推动创制复决法立法长达九年的民进党籍立委赵永清,对近日可能推动公投法所引起的民众疑虑与中共猜忌一事指出,直接民权本来就是民主政治理想的形式,不过,由于公民投票多指建制外对领土、主权归属的投票,台湾还不宜实施,他认为以宪法架构下人民的创制复决权较适合。

据中央社六日报导,在第四届立委任内即提出“创制复决法”草案的赵永清,在其草案说明中指出,中华民国宪法第十七条、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人民有行使创制、复决权的权利,但随着台湾推进民主化后,有关公民投票、创制复决的名词变得十分混淆。

赵永清在草案中认为,主张采行公投者,大多是想要解决国家认同的问题,但台湾事实上已经是一个主权独立的国家,以公民投票决定台湾前途,并没有办法真正解决国家定位问题,加上中共对台湾实施公投颇为在意,并视公投为台独的挑衅行为,因此,公投只是台湾对抗中共霸权的“非常手段”,在台湾目前还不宜实施。

赵永清主张,为了在台海政局稳定、落实直接民权与体制内立法之间取得一平衡点,政府应制定“创制复决法”,并将行使的范围扩大到中央层级,藉由这种前提性条款的设计,预留未来实施宣示主权投票或处理紧急危难的空间。

根据赵永清的草案内容,较为重要的条文为第十一条的全国性复决权行使,可适用于宪法修正案和台湾、大陆地区协议改变分裂分治现状,以及第四十八条当国家遭遇紧急危难时,总统得邀集各党派代表协商,经行政院提案送立法院同意后,交全国民众行使投票。

赵永清强调,公投法虽然是国家面临危机时有效的处理手段,面对中共的军事攻击或挑衅行为,公民投票不仅能凝聚台湾民众共识,也能争取国际社会认同,但现阶段仍不宜贸然实施,不过也不应排除未来有实施的可能。

他认为,既然宪法已赋予人民行使创制复决的权利,未来任何有关台海现状或修宪提案都必须交付人民复决,因此他主张的创复法“国家紧急危难条款”与“改变现状应交人民复决条款”,不仅可以避免公投给外界的疑虑,也符合台湾全体民众的利益。(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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