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超4千万 吉林前检察长杨克勤获刑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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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1年05月17日讯】(大纪元记者许梦儿综合报导)5月17日上午,中共吉林省检察院前党组书记、检察长杨克勤以“受贿罪”被判刑13年,其被指控受贿超4,635万元(人民币,下同)。杨克勤曾长期在中央政法委任职,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

据查,杨克勤于2011年至2019年先后利用担任中共中央政法委政法研究所所长、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吉林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等职的职务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案件处理及职务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其家属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4635.6141万元。

2019年7月17日,杨克勤被调查。

落马前,杨克勤的3个属下已相继被查,包括吉林省检察院前副检察长吴长智、前副检察长谢茂田、通化市检察院前检察长姜洪涛,姜也曾长期在吉林省检察院工作。

杨克勤曾是中共前政法委书记周永康的旧部。周永康2002年开始任中共中央政法委副书记、2007年任政法委书记,期间杨克勤一直是周永康的直接下属,先后任中央政法委政法队伍建设指导室副主任、政法委政法研究所所长、中央司法体制改革办公室副主任,两人共事将近10年。

此外,杨克勤在中央政法委及吉林省检察系统任职期间,积极跟随中共江泽民集团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杨克勤与吴长智、谢茂田等因在政法系统长期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被海外明慧网或“法网恢恢”网列入“恶人榜”。

海外明慧网报导指,1999年7月,中共江泽民集团发动对“真、善、忍”修炼群体的灭绝性迫害以来,杨克勤就在中央政法委工作,参与迫害全国法轮功学员长达13年之久,而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先生的家乡吉林省长春就成了迫害的重中之重。2012年,杨克勤担任吉林省检察院检察长,吉林省再次成为迫害法轮功的重灾区。

在中共中央政法委的授意下,吉林省及长春市政法委恣意下令绑架、非法抓捕长春法轮功学员,用各种惨绝人寰的酷刑残害长春法轮功学员,破坏中枢神经和内脏器官的药物成为各地监狱、劳教所、黑监狱洗脑班和精神病院恶徒们“从肉体上消灭”法轮功学员的普遍手段。

仅在2016年,吉林省就至少有66名法轮功学员被检察院非法起诉并被法院非法判刑;31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庭审;22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起诉;24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批捕。

截至2017年6月末,在长春市政法委、“610”(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机构)、长春市公安局指挥操纵传达和吉林省“610”及中央“610”和江氏的指令下,造成长春地区法轮功学员至少有154人遭迫害离世、18人遭迫害致残、315人被非法判刑、7,339人次遭非法劳教、12,222人次遭非法抓捕。

仅2018年上半年,吉林省法轮功学员被检察院非法起诉、法院非法判刑有19人次;2017年至2018年上半年,吉林省法轮功学员被检察院非法起诉、法院非法判刑就达119人次。

明慧网刊文表示,杨克勤只是中共政法系统遭恶报的官员之一,其身为中共政法体系官员,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积极参与迫害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终惹祸上身落马。

责任编辑: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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