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法院维持德州对中期妊娠进行D&E堕胎禁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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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1年08月24日讯】(英文大纪元记者Isabel Van Brugen报导/钟心萍编译)美国第五巡回上诉法院8月18日维持了德州的一项法律,该法律有效地禁止了中期妊娠期间常用的堕胎程序,推翻了去年由同一法庭的三名法官小组作出的裁决。

2017年的法律要求对没有事前确保未出生的胎儿是否可检测到心跳、就在孕妇怀孕15周后进行扩宫和排空流产手术的医生处以民事和刑事处罚,但该法律从未得到执行。

扩宫和排空(D&E)方法占美国中期妊娠流产的大部分。根据古特马赫研究所(Guttmacher Institute)的数据,全美11%的堕胎发生在怀孕头三个月之后,其中D&E堕胎方法站这些程序的95%。

由17名成员组成的第五巡回法院于8月18日表示,下级联邦法院在裁定该法律对希望进行生育前堕胎的女性构成障碍后,对该法律进行永久禁止的行为是错误的。新奥尔良上诉法院的九名法官加入了有利于德州法规的裁决,五名法官持不同意见,三名法官回避此案。

目前,被发现违反该法律的医生将面临最高两年的监禁。

该法律也被称为德州参议院8号法案,其中心思想是,德州从未废除在1973年最高法院作出有利于Roe v. Wade案原告的裁决之前颁布的法律。

德州生命权机构的媒体和传播总监Kimberlyn Schwartz表示,这一决定标志着德州人“期待已久”的胜利。

“任何人都可以看到肢解堕胎的残酷性,在孩子的心脏仍在跳动的情况下将其撕裂。我们很感激法官们认识到这种恐怖,”Schwartz在一份声明中说。

保守的基督教非营利组织捍卫自由联盟的法律顾问Elissa Graves在一份声明中表示,该法律“即符合人性又符合宪法”。“德州有权尊重未出生的婴儿的生命,”她说。

生育权利中心的总裁兼首席执行官Nancy Northup在一份声明中表示,该组织正在考虑针对该决定的所有可行法律手段。Northup说:“德州一直致力于立法废除堕胎,联邦法院支持一项如此明显违反最高法院数十年判例的法律,这令人痛心。”“在德州人的医疗保健需求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大的时候,该州应该让堕胎更容易,而不是更少。毫无疑问,今天的决定将伤害那些已经面临最大医疗保健障碍的人。”

根据该中心的说法,法院已经在其他州取消了类似的D&E堕胎禁令,包括阿拉巴马州、阿肯色州、印第安纳州、堪萨斯州、肯塔基州、路易斯安那州和俄克拉荷马州。

责任编辑:林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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