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九龙游行案 七民主派人士判囚11至1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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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1年09月02日讯】(大纪元记者张晓慧香港报导)前民阵召集人陈皓桓等7人因参加2019年10月20日九龙区游行,被控“煽惑他人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等控罪,昨日在区域法院判刑,全部被判囚11至16个月。

7名被告分别为陈皓桓、梁国雄、何秀兰、何俊仁、黄浩铭、杨森及吴文远。陈皓桓、梁国雄、何秀兰及何俊仁承认一项“煽惑他人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陈皓桓、梁国雄、何秀兰、黄浩铭、杨森和吴文远承认一项“组织未经批准集结”罪,至于“明知而参与非法集结”则被法庭存档。

陈皓桓、梁国雄及何俊仁各被判囚16个月,何秀兰、黄浩铭被判囚14个月,吴文远被判囚12个月,杨森被判囚11个月。除黄浩铭外,其余6人因其它反送中集会案件正在服刑。法官胡雅文裁定本案刑期与早前8.18、8.31、10.1未经批准集结案件的刑期同期执行。

社民连主席陈宝莹、曾健成及民主党前主席刘慧卿等民主派人士前来区域法院声援。在开庭前,社民连成员在法庭前举起“和平示威无罪,政治检控可耻”的横幅。

陈宝莹表示,过去未经批准集结只是罚款几千元,但是近一年来被告全部要坐监,她对法庭的判决没有任何幻想、任何期望。“警方拒绝民阵申请九龙游行,仍然有35万人走出来,这次判罪不单只针对现在被控的朋友,而是当日参加的三十几万香港人一起在法庭受审。”◇

责任编辑:陈玟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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