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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义祥过失致死判刑5年 家属:一条命只值1个月?

台铁太鲁阁号事故一审11日宣判后,罹难者家属在律师陪同下接受媒体联访,对于判决结果无法接受,将提起上诉。(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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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2年11月11日讯】(大纪元记者袁世钢台湾台北报导)台铁太鲁阁49死案11日一审宣判,主嫌李义祥过失致死罪部分,判处最重的5年刑度,但肇事逃逸部分无罪;与他一起拖动吊卡货车的非法移工华文好,被控过失致死罪则获判无罪。对此,罹难者家属律师表示,一条命只换得1个月刑期,无法接受,应以杀人罪论处,将上诉。

被害人家属委任律师邓湘全到庭聆判后表示,对于判决结果深感遗憾。他说明,工程车掉落后,李义祥并未采取防免措施,眼睁睁看着太鲁阁号迎面撞上工程车,应具有不作为杀人的间接故意;他已于审理时向法官主张,若李义祥警示火车提早刹车,即使无法完全刹住,仍可减少火车动能而减少死亡人数,因此客观上存在不作为杀人行为。

邓湘全强调,李义祥事后留在现场观看的种种恶行恶状,更令被害者家属愤恨不已,无奈花莲地院仍仅将李义祥依过失致死等罪论处,判决移工华文好无罪,同样令被害人家属无法接受;被害者家属将会向检察官声请上诉。

由部分罹难者家属组成的自救团体“太鲁阁的眼泪”委任律师陈孟秀表示,她肯定法院将大部分有罪的刑度都判决相对高,过失致死罪在量刑上也判决最高的5年刑期,但李义祥等人对于此事故发生是可预见的,很遗憾法院并未采纳被害人家属的一致主张“要用杀人罪审理”;她质疑,49条人命仅判刑5年,换算起来一条人命才约1.2个月。

至于华文好过失致死无罪部分,陈孟秀也说,其实从所有事证来看,当天就是他与李义祥2人在现场研究如何拉车,也知道旁边有铁轨、这样是有危险的,因此家属不能接受,无法理解为什么会无罪,未来将会上诉。

此外,陈孟秀也呼吁,立法院能就法定刑进行修法。她认为,目前台湾社会对于过失致死罪的刑度是5年以下,但这样的刑度真的能评价被告所犯的罪刑吗?酿成49条人命的过失致死,立法者只给司法5年刑期的评价空间是不够的!应该要修法提高过失致死罪的刑度。

花莲地检署主任检察官林俊廷则表示,就今天太鲁阁号案判决内容,针对李义祥肇事逃逸无罪及应执行刑部分、华文好过失致死无罪部分,确定会提起上诉;至于其他法院判决有罪的部分,会与检察官、律师及家属研议过后,再做决定。◇

责任编辑:林勤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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