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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燃费补缴期限至明年1/3 逾期最高罚3千

自用汽车及机车燃料使用费于每年7月开征。(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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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2年12月20日讯】(大纪元记者林紫馨台湾台北报导)自用汽车、机车燃料使用费,于每年7月开征。交通部公路总局20日表示,针对93.5万辆尚未缴纳汽燃费车辆,已寄出催缴通知单,补缴期限至2023年1月3日止,逾期未缴纳将开罚并移送执行。

公路总局表示,今年度汽燃费已经开征,营业车则于3月、6月、9月及12月“分季开征”,对于未依期限缴纳的车主,公路总局所属监理机关已寄出催缴通知书,补缴期限至2023年1月3日止;逾期未缴纳,除依《公路法》第75条处以罚锾300~3,000元外,所欠费额后续将移送强制执行。

公路总局提醒,收到催缴通知书可持单至金融机构、邮局、超商临柜缴纳,或拨打语音电话以金融卡转账缴纳,亦可透过监理服务网或手机下载“监理服务App”、一卡通MONEY、哔哔缴、橘子支付、虾皮购物、街口支付、悠游付、永丰银行、元大行动等App,免出门就能线上缴纳。

未收到催缴通知书,又不确定是否已缴纳汽燃费的车主,除了向监理机关洽询外,也能透过“监理服务网”、“监理服务App”即时查询,或于超商使用多媒体设备查询、补单及缴费。

公路总局呼吁,尚未缴纳汽燃费的车主,务必依照期限尽速补缴,以免受罚;同时也鼓励车主申办“活期账户约定转账”扣缴,相关申请书表可于公路总局网站下载。

责任编辑:吕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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