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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团称租屋族无法设籍 内政部:无须经房东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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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2年07月13日讯】(大纪元记者袁世钢台湾台北报导)民间团体巢运13日召开记者会指出,租屋族无法设籍在现居的租屋处,损及应享有的社会福利等权益,也导致每逢选举就出现青年返乡潮。对此,内政部澄清,若有居住事实者,即便房东不同意设籍仍可向户政事务所申请迁入登记,但学生或经常往返者并不需要迁移户籍。

当房客有居住事实而房东不同意迁入户籍时,内政部表示,依《户籍法》第17条等相关规定,房客可检具国民身份证、迁出地户口名簿及居住证明文件,直接向迁入地户政事务所申请迁入登记,经户政事务所人员或勤区员警查实后办理设籍,并无民间团体所称租屋族无法设籍的情事,与事实严重不符。

至于巢运呼吁修法对不让房客设籍的房东祭出罚则,内政部表示,现行的“住宅租赁定型化契约不得记载事项”第4点已规定,房东不得约定房客不得迁入户籍。如契约已有不得迁入户籍的约定事项,依《消保法》第17条规定即属无效,房客可向当地政府提出申诉;若房东届期不改正,依《消保法》第56条之1规定,可处罚锾最高新台币30万元。

内政部强调,有关房东不得拒绝房客设籍的规定,目的是在保障房客就学与申请各项社会福利的权利,以安定房客家庭生活所需,是有利租赁双方的好事情;若房东担心房客迁离后未将户籍迁出,内政部也已于6月13日启动线上申请户籍迁出,房东可放心的让房客于租屋后迁入户籍,有助双方建立更好的租客关系,达成双赢的效果。

此外,内政部户政司副司长陈子和向《大纪元时报》表示,相关规定一直都存在,造成青年返乡投票潮的现象可能有很大部分是学生族群,而根据《户籍法》第16条规定,服兵役、国内就学等原因可不必从原户籍迁出;同法也规定,迁出原户籍地3个月以上者应办理迁出登记,但有民众可能经常往返工作地与原居住地,此部分人也无须迁移户籍。

责任编辑:吕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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