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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过劳、保障言论自由 时力吁政府保障公务员

时代力量立法院党团召开“公务员拒绝过劳,言论自由要保障,政府别一再跳票”记者会。(林仕杰/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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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2年07月05日讯】(大纪元记者常怀仁台湾台北报导)时代力量立委陈椒华、王婉谕、邱显智5日指出,行政院提出“公务员服勤实施办法”并未改善警消每月加班一两百小时的现状,另外铨叙部公告的“公务员发表职务言论同意办法”草案,让人怀疑是事前的言论审查,呼吁行政院和铨叙部不应一再对公务员的健康权和言论自由的保障一再跳票。

时代力量5日召开“公务员拒绝过劳,言论自由要保障,政府别一再跳票”记者会。

立委陈椒华指出,过去公务机关为了省钱,计算加班费时并未完整计入公务员的实质收入,现在职务加给仍未纳入加班费计算基准,且加班换嘉奖仍是合法的。时力党团呼吁加班费支给上限应贴近公务员实际加班时数,减少加班换嘉奖,勿让公务员免费加班。

立委王婉谕指出,铨叙部所公告“公务员发表职务言论同意办法”草案,就公务员“代表机关或使用职称”发表与其“职务有关”的言论,必须事前取得长官同意,令人怀疑是事前的言论审查;因此铨叙部应对“职务言论”有明确界线,使公务员可以判断依循而非无所适从。

消防员工作权益促进会秘书陈彦凯认为,行政院应于办法中明确定义内外勤、明确所谓“必要时得令机关改善”的方式、以及开放基层公务员反映工时血汗的机制,否则各机关又将因预算问题,重回血汗工时的轮回。

立委邱显智表示,根据大法官释字第785号,明确表示政府没有设定轮班轮休公务人员的工时上限、休假频率以及轮班间的休息时间等规范,即“工时无上限”已违反宪法保障人民服公职权及健康权的意旨。

邱显智继续表示,但行政院提出“公务员服勤实施办法”却仍将运输、警、消等11类轮班制公务员的工时上限规定,只需经主管机关同意,就可不受到加班上限之规定,以及轮班间至少要有11个小时的连续休息时间等限制,导致警消每月加班一两百个小时的现状根本没有改变,且还在走回头路。

他们呼吁,行政院应倾听基层公务员心声,落实大法官解释意旨,并重新检讨该办法,与基层公务员共同研商出具体且合理的工时上限,与言论自由保障,才能解决公务员过劳等问题并还给公务员宪法保障的基本权利。

责任编辑:吕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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