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滥收水费 港府将修订水务设施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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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3年10月12日讯】(大纪元记者高敏儿香港报导)发展局昨日表示会于短期内向立法会提交《2023年水务设施(修订)条例草案》,以加强水务监督的权力并提高滥收水费罚则,从而加强阻吓力,打击滥收水费的情况。《条例草案》将于10月13日刊宪,并于11月1日提交立法会进行首读。

发展局表示,现时的《水务设施条例》没有赋权水务监督强制相关人士提供有关怀疑滥收水费个案的资料,亦没有条款强制收取水费的人士须向付款人提供收据并备存收据副本,因而令到水务监督难以取得足够证据检控滥收水费的人士。此外,现行的罚则亦需要提高以增加阻吓作用。

根据政府向立法会提交的文件,自2021年5月《2021年水务设施(水务设施规例)(修订)条例》实施后,水务监督共收到108宗怀疑滥收水费的投诉。除19宗仍在调查的个案外,只有11宗个案成功进行检控,其余78宗因投诉人不愿作证或未能提供相关资料,而未能作进一步调查或检控。文件又指出,虽然《条例》并非针对在㓥房的出售用水,但该108宗投诉均涉及㓥房,故预期㓥房租户最能受惠于有关修例建议。

发展局指出,《条例草案》的修订要点包括:(一)赋予水务监督取得相关资料和文件的权力;(二)强制要求收取水费的人士向付款人发出收据及保存收据副本;(三)对提供虚假或具误导性资料或文件订立罪行;(四)提高滥收水费的罚则;(五)赋予水务监督及差饷物业估价署权力可互相披露在调查滥收水费个案中取得的资料;及(六)清晰订明水费单发出后才可收取水费。

在修例后,水务监督可要求相关处所的注册用户、业主、租户或分租户、占用人、代理,或曾属于上述身份的人士,提供租约、租金、水费收据或付款纪录等资料,若不遵从即属违法,当局建议罚款1万元,并就罪行持续期间每天另罚款1,000元。而在实际执行时,当局会先联络注册用户或业主以取得相关资料或文件。◇

责任编辑:陈玟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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