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听障男遭控袭警上诉得直 可获部分讼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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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3年10月04日讯】(大纪元记者高敏儿香港综合报导)一名听障男子被指2019年意图抢去警司的胡椒喷雾,原审被裁定袭警罪成判入更生中心,后男生上诉得直,重审后被裁定罪名不成立。有关案件昨日在观塘裁判法院开庭处理讼费事宜,裁判官邓少雄裁定辩方可获部分讼费。

现年23岁的听障男子罗镇杰(案发时19岁),被控于2019年9月15日,在港铁铜锣湾站C出口外袭击警务人员,即前高级警司区永梁。今年5月重审时,邓官认为警诫警词并非在公平情况下获取,最终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

辩方早前申请讼费,遭控方反对指被告自招嫌疑。辩方今指,裁判官邓少雄考虑被告警诫供词呈堂性、袭警情况时,裁定“仅仅表证成立”,虽然控方指被告自招嫌疑,但是裁判官亦已裁定“被告非常不大可能地在从警员手上抢夺胡椒喷剂”。控方则表示采纳书面陈词,没有补充。

裁判官邓少雄表示,本案讼费可分为3部分:辩方争议检控已过期限、辩方申请永久终止聆讯以及正审。在考虑双方陈词后,批准辩方就检控期限的处理及正审获得讼费,至于辩方申请终止聆讯的讼费则不获批。邓又指,裁判法院的讼费金额有上限,本案讼费已超出裁判法院的权限,如有金额争议,会交由讼费聆案官裁决。

罗镇杰于2020年3月首次提堂,经审讯后于同年12月罪成被判入更生中心。其后罗镇杰向高等法院提出上诉,法官张慧玲于2021年9月撤销其定罪,但下令发还重审。法官张慧玲认为罗镇杰有听障问题,审讯期间无法只透过读唇语理解问题,加上缺乏上庭经验,导致他的证供辞不达意,认为罗镇杰未能获公平审讯。张慧玲又指其原审代表大律师麦雅媛错误处理法律程序,但原审裁判官郑纪航和主控官却没有指出,形容“全世界都错”。

在今年5月重审时,裁判官邓少雄裁决指出,被告罗镇杰录取口供时,没有合适手语专家在场,又指他当时肋骨骨裂,不论原因为何,被告都不应该在受伤情况下录取警诫口供。邓少雄认为无法在毫无合理疑点下,证明被告在公平情况下获取警诫供词,裁定剔除其招认。邓少雄又指案发时环境混乱,人群挤拥或令被告失平衡跌向警司,令警司误以为被告想抢夺其手上的胡椒喷剂。

邓官又指,当时有片段录到,一名不知名警员对其他警员说“我同阿sir对埋故仔先”(我与另一位警员先核对内容),认为不论该不知名警员当时只是态度轻率,没有选择好用词还是另有别情,从当时环境来看,都是令人不安,最终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

责任编辑:陈真我与另一位警员先核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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