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官员可否在社媒上屏蔽选民 美最高院将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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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3年11月02日讯】(英文大纪元记者Matthew Vadum报导/秋生编译)政府官员何时可以在其社交媒体账户上屏蔽个人?美国最高法院在10月31日的听证会上审议了这一问题。

最高法院对这一备受瞩目的争议做出的最终裁决(涉及下级法院的两项相互矛盾的判决)很可能会对各级政府产生影响,因为公民越来越多地使用社交媒体与政府官员互动。

本庭期(注:最高法院的庭期从10月份的第一个星期一开始,持续到6月底或7月初)晚些时候,最高法院将审理对佛罗里达州和德克萨斯州法律的质疑,这些法律对社交媒体公司如何管理平台上的内容做了规定。这两起案件将美国个人在网上自由表达的权利与社交媒体平台对其托管内容做出编辑决定的权利展开了对决。律师称,这两项权利都受《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的保护。

佛罗里达州的案件是“(佛州总检察长阿什莉‧)穆迪诉‘网络选择’”(Moody v. NetChoice LLC),法院档案号:22-277。德克萨斯州的案件是“‘网络选择’诉(德州总检察长肯‧)帕克斯顿”(NetChoice LLC v. Paxton),法院档案号:22-555。

这次听证会让人想起前总统唐纳德‧川普曾阻止一些人访问其推特(现名X)账户,随后,这些人对他提起的诉讼。最高法院于2021年4月驳回了这起名为“拜登诉奈特第一修正案研究所”(Biden v. Knight First Amendment Institute)的案件,理由是川普总统已经卸任,此案已无实际意义。

在最高法院做出裁决时,推特已经禁止了川普总统的访问。埃隆‧马斯克在接管推特后推翻了这一政策。

10月31日,最高法院连续审理了两起案件:“奥康纳-拉特克利夫诉加尼耶案”(O’Connor-Ratcliff v. Garnier)(法院档案号:22-324)和一起与之相关的“林德克诉弗里德案”(Lindke v. Freed)(法院档案号:22-611)。

该案的法律问题是,在公职人员阻止他人访问其社交媒体账户时,其行为是否属于受《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约束的国家或政府行为。

一家联邦上诉法院判定公民胜诉,另一家联邦上诉法院则判定公职人员胜诉。

(前一起案件的)两名申诉人米歇尔‧奥康纳-拉特克利夫(Michelle O’Connor-Ratcliff)和T‧J‧赞恩(T.J. Zane)是加利福尼亚州波威联合学区(the Poway Unified School District)董事会的两名民选成员,他们使用个人Facebook和推特账户与公众交流。

涉嫌发送垃圾邮件

根据奥康纳-拉特克利夫女士和赞恩先生提交的申诉书,被告、当地学生家长克里斯托弗‧加尼耶(Christopher Garnier)和金伯利‧加尼耶(Kimberly Garnier)“用重复的评论和回复向申诉人的帖子和推文发送垃圾邮件”,因此学校董事会成员将他们从账户中屏蔽。

但加尼耶夫妇表示,他们的行为是出于善意。

这对夫妇在一份诉状中说,他们“在留言中揭露了前学区总监的财务管理不善以及种族主义事件”。

美国第九巡回上诉法院判定加尼耶夫妇胜诉,认为使用社交媒体账户的民选官员参与的是公共论坛。

在另一起案件中,被告、密歇根州休伦港(Port Huron)市城市经理詹姆斯‧弗里德(James Freed)使用Facebook公共账户与其选民交流。申诉人凯文‧林德克(Kevin Lindke)是休伦港的一名居民,他批评了市政府对COVID-19大流行病的应对措施,包括指责当地官员虚伪。

根据林德克先生的诉状,弗里德先生屏蔽了林德克先生和其他人,并删除了他们的评论。

美国第六巡回上诉法院判定弗里德先生胜诉,认定他只是以个人身份行事,其活动不构成政府行为。

代表奥康纳-拉特克利夫女士和赞恩先生的律师哈希姆‧穆潘(Hashim Mooppan)向大法官们发表了讲话。

他说,“担任公职的个人也是公民个人。”

他说,“当以个人身份行事时,他们保留第一修正案赋予的权利,可以决定谁可以参加他们在自己的财产上举办的社区讨论。因此,他们可以自由地阻止用户访问他们的个人社交媒体页面,除非他们选择以官方身份经营这些页面。”

批评者可以被屏蔽吗?

塞缪尔‧阿利托(Samuel Alito)大法官进行了反驳。

大法官问,这是否意味着“城镇管理者可以根据观点封杀评论,因此城镇管理者可以封杀任何对城镇管理者正在做的事情进行批评的人,从而给人造成一种印象,即镇上的每个人都认为城镇管理者正在做正确的事情?”

埃琳娜‧卡根(Elena Kagan)大法官也对穆潘的推理提出了质疑。

卡根大法官问道,“川普总统的推特账户也是个人的吗?”

穆潘律师说,“是的,法官大人,我认为,他是在行使第一修正案赋予的权利……以个人身份谈论政府。”

卡根大法官回答说,“但你知道,他似乎在他的推特账户上做了很多政府的事情。”

布雷特‧卡瓦诺(Brett Kavanaugh)大法官说,“全国各地的地方官员都需要指导。……他们需要一个明确的答案”,关于如何与公众沟通。

美国司法部律师索潘‧乔希(Sopan Joshi)支持奥康纳-拉特克利夫女士和赞恩先生。他告诉法庭,以个人身份运营的社交媒体账户具有私人财产的功能。

乔希律师说,“如果被告拒绝(他人)访问政府财产,可能存在国家行为;如果被告拒绝(他人)访问自己的个人财产,她可能是以私人财产所有者的身份行事,而不是以国家代理人的身份行事。”

律师帕梅拉‧卡兰(Pamela Karlan)表示,学校董事显然是以政府身份行事。

她说,美国地区法院认为“接收选民的反馈意见是他们作为校董职责的重要组成部分”,并认为社交媒体页面“被当作一种管理工具”。

她说,“校董是在维护这些网页,将加尼耶博士和加尼耶夫人从这些网页上屏蔽掉之际也是在履行职责,因此本案完全符合本法院在(之前的两个判例)中的声明,即国家雇用通常足以使被告成为国家行为人。”

律师阿隆‧凯德姆(Allon Kedem)表示,弗里德先生屏蔽林德克先生的行为是错误的。

林德克先生的律师(凯德姆)告诉大法官们,“公职人员与其选民之间的对话是我们民主的基础。”

“现在,这种对话大多在网上进行,社交媒体平台充当了新的市政广场,公职人员在这里提供有关他们代表公众所做工作的重要信息,同时征求反馈意见。”

他承认公职人员仍然享有第一修正案规定的权利,但他说,“使用私人社交媒体账户并不能使官员的行为免于基于第一修正案或宪法的审查。”

他表示,当一名公职人员“创建了一个与选民就其在职行为进行沟通的渠道,然后阻止用户使用该渠道时,(他)就必须遵守宪法。”

弗里德先生的律师维多利亚‧费雷斯(Victoria Ferres)说,她的当事人在使用社交媒体时并没有放弃自己的权利。

她说,“这个国家的2100万政府雇员应该有权像他们的私营部门同行一样在个人社交媒体账户上公开谈论他们的工作。”

她说,对方主张的立场将不公平地惩罚政府官员,“将导致这个国家的政府雇员的不确定性和自我审查,尽管本法院一再裁定政府雇员不会仅仅因为受雇于公职而失去(个人)权利。”

听证会结束后,费雷斯女士律师,口头辩论“进行得正如我所期望的那样顺利”。

她在法院外接受《大纪元时报》采访时说,“必须要有一些政府雇员可以依靠的客观指标,这样他们才能知道自己在使用政府资源时是在代表国家行事。”

“否则……弗里德先生……就根本不打算发言,因为他不想因为不断屏蔽那些说些令人毛骨悚然的话的人,或删除评论,甚至删除他发布的狗的照片,而卷入一百多起诉讼中。”

“我们希望政府雇员能够畅所欲言,他们知识最渊博……我们需要他们发言。因此,如果我们告诉他们他们每次分享的东西都是国家行为,那么他们就永远不会谈论,我们也不会了解很多关于政府的信息,这不是第一修正案旨在防止的。”◇

原文:Supreme Court Considers Whether Public Officials May Block Constituents on Social Media刊登于英文《大纪元时报》。 

责任编辑: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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