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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最新“囤房税”草案出炉 影响7.6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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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3年03月29日讯】(大纪元记者张原彰台湾台北报导)台湾新北市政府在29日市政会议通过被称为新北市囤房税的“新北市房屋税征收率自治条例”修正草案,待市议会三读实施。关于通过的修正草案内容,主要是针对辖内持有2户以上非自住住家用房屋的多屋族,按其持有房屋数量及目的,采差别税率课征房屋税,以避免囤房。

“对持有3户以内供自住使用的房屋完全不受影响。”市府强调,3户以内仍维持现行税率1.2%课征,仅就持有非自住用房屋2户者,每户征收率由1.5%提高至2.4%。持有3户以上者,每户征收率由1.5%提高至3.6%。

新北市政府在29日市政会议通过被称为新北市囤房税的“新北市房屋税征收率自治条例”修正草案。(中央社)

据新北市政府统计,相关修正,受影响之屋主约2.6万人、影响户数约7.6万户,其中仅1.7%屋主受影响,剩下的98.3%屋主均不受影响。

同时,新北市政府说,为鼓励多屋者将其持有空屋释出至租屋市场,及考量部分多屋者其持有原因非属囤房性质,所以对于公益性房屋、符合租赁专法之包租代管房屋、社会住宅、公同共有或因继承取得分别共有等符合特定条件的房屋予以排除适用差别税率,仍维持单一税率1.5%课征。

此外,考量建商兴建房屋是属商品性质,主要目的在供销售,与一般多屋持有者不同。他神说,经统计本市建商新建房屋于2年内销售者约占总数86%,推估其合理销售期为2年,该期间内税率仍维持1.5%,超过合理销售期则比照一般持有者,按持有户数采差别税率课征,以促使建商加快释出,满足购屋者购屋需求。

关于这次修正案的后续进度,新北市政府说明,早前曾送请市议会审议,因议会未通过草案,而届期不续审。这份新的草案,是市府综合议会及各界意见检讨修正后提出的半本,特别是对囤房性质的多屋者采差别税率课征房屋税,接着会再等市议会三读通过,并公布施行。

责任编辑:玉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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