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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健保部分负担新制7/1上路

图为健保的标志。(陈柏州/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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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3年06月21日讯】(大纪元记者赖玟茹台湾台北报导)台健保部分负担调整修正草案预告期满,各界对条文内容无意见,台卫福部21日正式公告,修正全民健康保险保险对象门诊药品、急诊应自行负担费用,确定7月1日起生效。

卫福部5月17日预告健保部分负担新制,依规定有30天预告期,卫福部在预告期满受访时说明,本次预告期间,共收到5件回应,多为正面意见,如推动上可做哪些配套、文字修正等。

健保部分负担新旧制对照表。(健保署提供)

新制规定,门诊一般药品药费部分负担,基层诊所、地区医院维持新台币100元以下免收,其余收20%,上限200元;区域医院、医学中心药费100元以下收10元,其余按20%收取,上限300元;慢笺部分负担,基层诊所3次调剂免收,地区医院以上医疗机构慢笺首次调剂比照一般笺,第2次以后免收。

新修订的急诊部分负担,基层诊所与地区医院不变150元,区域医院调整为400元,医学中心调整为750元;中低收入户、身心障碍者到基层诊所、地区医院、区域医院维持现行收费,医学中心不分类一律收取550元。

此外,目前免收部分负担的低收入户、分娩、重大伤病、3岁以下儿童、荣民、山地离岛就医民众等,均维持免收。

责任编辑:玉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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