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访妈妈”唐慧被控寻衅滋事 律师称其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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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3年07月14日讯】(大纪元记者李净综合报导)曾因女儿被强奸及强迫卖淫,多次上访而被当局劳教的湖南永州市民唐慧,十年后再次因“寻衅滋事罪”被拘捕并面临审判,引发关注。

唐慧被控“寻衅滋事” 指控事实最早发生于13年前

2023年7月12日上午,唐慧及哥哥唐世科被控“寻衅滋事”案在湖南省永州市道县法院开庭审理,预计开庭时间为3天。

唐慧和唐世科被控“寻衅滋事罪”,共涉及三起事件,最早事实发生在13年前,其中两起和医疗纠纷相关。

根据检察院的起诉书显示,公诉机关指控唐慧及其哥哥唐世科三起犯罪事实,涉“宫外孕”寻衅滋事案、“碱中毒”寻衅滋事案、“野生樟树被采伐”寻衅滋事案。

综合《南方周末》、澎湃新闻的报导,唐慧、唐世科的辩护律师为二人做无罪辩护。代理此案的一位律师认为,在起诉书中指控的3起事件中,唐慧和唐世科在事发时都是被害人的身份,后续随着事情的演变,造成了一些失控,但不构成“寻衅滋事”。

唐慧的辩护律师是徐利平和朱孝顶,徐利平曾是唐慧诉永州劳教委案的代理律师,唐世科的辩护律师是任建宇。

开庭前一日,7月11日晚11点半左右,唐慧的辩护律师朱孝顶和徐利平在道县看守所会见了唐慧。这次会见时长约40分钟。朱孝顶告诉媒体,唐慧不认可检察机关起诉书中描述的情况。

检察院的起诉书中称唐慧“强拿硬要公私财物共计67,800元”,其中6万元为四医院的医疗赔偿款,另7800元为“碱中毒”事件中富家桥镇政府劝返工作人员给唐慧、唐世科报销的上访费用。而按照唐慧的说法,自己在这三起事件中均没有主动提出过赔偿款的要求,这些钱款均是对方为了不让自己上访,主动给她的。

对于“宫外孕”事件,唐慧向律师描述的情况是,在去四医院就诊时,她特地询问了医生自己是否有宫外孕的可能。医生告知她没问题,孩子发育良好,她才在第二天去了长沙,4天后就出了事。她也并未就四医院误诊一事上访,她当时去反映的是她女儿被强奸、强迫卖淫的事。

在唐慧手写的一份控告书中,她自述,“碱中毒”事件中,她妈妈突然全身抽搐达六个多小时没有得到医方救治。至于签字不抽血,是因为那天妈妈闹情绪不同意抽血,自己也确实签了字,但签字只代表那一天不抽血,且医生没有跟病人及家属说清不抽血的理由。

“野生樟树被采伐”事件中,唐慧在控告书中写道,她和哥哥、嫂子回家扫墓时发现树木被砍,哥哥唐世科向供电所和森林公安反映情况,但遭到供电所干部恶言相向。之后,随即报警,唐世科又向纪委和森林公安反映案情,其间又跟纪委领导进行了辩论,但没有得到有效回应和处理。和解协议只是供电公司的一厢情愿,唐世科从来没有跟他们提过钱,决定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首日庭审在下午5点40左右结束。唐慧、唐世科的辩护律师均为二人作无罪辩护。朱孝顶表示,开庭后,法官宣读了庭前会议报告,律师再次对案件的管辖权提出异议。

“扬言打击报复唐慧” 永州公安局成立专案组

开庭前,此案已经召开过3次庭前会议,主要聚焦于管辖权及非法证据排除问题。

关于管辖权异议方面,唐慧的辩护人曾书面提出申请。理由是:一、侦查机关名义上为道县公安局,但实际为永州市委政法委、永州市公安局指示且经永州市公安局主要领导同意成立的共有77名(零陵分局占47名)干警的“永州市公安2020·8·31专案组”,完全颠覆了指定管辖的司法制度;

二、永州市公安局8·31专案组扬言打击报复唐慧,且本案大量证人证言来源于永州公检法及政府公职人员,为彰显司法公正,应当依法按照提级管辖、异地管辖的要求,由永州市以外的其它法院管辖;三是永州市中级法院超越法律规定,违法指定道县法院管辖本案,严重损害司法公信力。

上图为道县法院,下图为道县看守所。(微博图片)

道县法院被曝“占坑式旁听”

7月13日,上海刑辩律师张涛在个人微博上透露,今天上午来到永州市道县法院,打算旁听唐慧兄妹“寻衅滋事”案。据他了解旁听席还有4个空位,但法院方面很快把这个“漏洞”堵上了,告知没有空位。

张涛律师提出几个重大疑问:1. 关于大法庭小法庭问题。本案使用的第一审判庭只能容纳20多人旁听,但我在网上一篇新闻里看到道县法院有“一楼大审判庭”,从新闻图片目测可以容纳60人左右。为什么本案没有使用大法庭?

2. 关于只给亲属6个旁听名额问题。唐慧兄妹两人是被告人,合议庭只给了亲属6个名额。合议庭限制亲属旁听的依据是啥?

3. 关于来旁听的人都是什么人问题。据了解,来旁听的人是有组织的、被安排的、不得不来的,而且法院是管中午饭的。

另外,张涛律师还提出一个问题:我在法院大厅待了一整天,没有看到一个来参加其他庭审的人。早上来的时候听人说,唐慧兄妹案预计开庭3天,道县法院“停业”3天,可见传言不假。上午我去诉讼服务中心信访,也没看到其他办事群众。这大概就是“集中力量办大案”吧。

他说,如果其他人的权利可以被轻易地牺牲掉,唐慧兄妹的权利能得到保障吗?如果唐慧兄妹连获得公开审判的权利都得不到保障,其他权利能得到保障吗?

唐慧案的背后:坚持上访让当地政府既恨又怕

在上述唐慧案发生之前,湖南省永州市曾发生“11岁幼女被逼卖淫案”,引起全国舆论的广泛关注,并引发对中共劳教制度的讨论质疑。

事件追溯到2006年10月,永州市民唐慧的女儿乐乐(化名)被劫持强奸、轮奸,其中2名警察涉案,乐乐又被卖入公安局政委亲戚所开的妓院,被逼卖淫。在随后的3个月内,被逼卖淫100多次,遭受了多人的轮奸和毒打,染上性病,致使终身不育。

时任唐慧的辩护律师甘元春披露:案发后,当地司法、公安机关不解救、不立案、通风报信、串供、制造假立功,劳教乐乐母亲,想方设法保“鸡头”不死。

2007年,唐慧第一次进京上访后,因“稳控”不力,富家桥镇党委书记和副书记被诫勉谈话,负直接领导责任的党委委员、党政办主任则被免职。此后,唐慧曾两次被当地拘留。

因坚持上访,唐慧被媒体关注并称其为“上访妈妈”,这让当地政府既恨又怕。2010年3月,中共“两会”期间,唐慧进京上访。富家桥镇的镇长给唐慧发短信,几乎是求她回去:“你要不回来,我就要被撤职。”

由于唐慧无法接受判决结果并不断上访,永州市公安局以“扰乱社会秩序”为由将她劳动教养一年六个月,引起全国舆论一片哗然。迫于社会舆论的压力下,当局撤销对唐慧的劳教决定,并对乐乐案的被告人判刑。据永州政法系统内部人士称,唐慧案给永州人带来的最大启示,成了“相信上访”。

如今,湖南永州政法系统再次拘捕唐慧并关押进看守所面临判刑,引发网民的关注。

不少网民评论说:“举报就是举报,怎么还要分恶意举报呢?如果举报不实,并达到刑事程度,那就按诬告、陷害,对举报人进行处罚;如果举报属实,那就应查处被举报者,同时奖励举报者。”

“慧案又一次成为永州另类的名片,没有一定的背景不可能发动,有人借此上位了,时机把握得妙,不过太损德福。”

“治了唐慧兄妹的罪,就能挽回公信力下降的恶劣影响吗?唐慧所遭遇的,不仅是湖南的一个缩影,也是全国的一个缩影。”

还有大陆律师评论说:“寻衅滋事罪是流氓罪的变种,现在更像官方耍流氓。”

责任编辑:李沐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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