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经济大师神髓录》

吴惠林:第三章 芝加哥学派的人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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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4年02月20日讯】前言

前章所介绍的芝加哥学派是引用弗利曼这位一九七六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的说法,强调芝加哥学派的三大特色:一为将经济学当做一门科学,称之为实证经济学;二为在讨论经济政策时,相信唯有自由市场才能有效组织资源,反对政府干预经济事务;三为强调货币因素。该章只着重这三种特色的陈述,并没着墨于其形成过程,也没有交代芝加哥学派的由来。本章即拟弥补该文的不足,特别参酌史蒂格勒这位芝加哥学派健将,也是一九八二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于去世前不久出版(一九八八年,史蒂格勒于一九九一年底去世)的亲笔自传,将芝加哥学派的来龙去脉作扼要叙述。

芝加哥学派的出现1

一般都习惯将奈特视为芝加哥学派的始祖,但身为奈特嫡传弟子的史蒂格勒有不同的看法,史蒂格勒之所以不认同奈特当头的一九三0年代即有芝加哥学派,最主要的原因应是基于弗利曼所标榜的该学派三大特色在当时并未能成形,而且奈特本人的主张也与这些特色不完全相同。史蒂格勒指出,奈特固然对中央经济计划颇为敌视,但其对竞争经济的伦理基础也同样严厉批评,而且他对数量方法也甚为排斥。西蒙斯和范纳两人是被一般学者认为与奈特共同是芝加哥学派的创派人物,但这两人也同样受到史蒂格勒的质疑。西蒙斯有一本很有名的著作,名叫《自由放任的唯真计划》(A Positive Program for Laissez Faire),在一九三四年出版,书名虽标榜“自由放任”,却是一种奇怪的自由放任,因其建议电话和铁路之类的基本工业应归国有,他也极力促进所得税的公平政策,并对广告之类的商业活动订定详细管制,也就是说,西蒙斯的计划乃是社会主义与私人企业资本主义和平共存,他可能就是当前中国大陆所实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之始祖呢!不过,他在货币政策上坚决认定必须遵循法则而反对采用权衡性政策来操纵,这也应深深影响往后弗利曼的货币思想,而终于形成芝加哥学派的三大特色之一。至于范纳这位具十九世纪自由倾向的大师,虽也和奈特一样对经济思想深感兴趣,而且致力于新古典价格理论的研究,但他却并不反对数量化的技术,且积极扮演政府顾问的角色,对罗斯福的“新政”(New Deal)也不像奈特那么地反对,他同时也是将理论应用于国际贸易和货币理论相关课题的先驱,范纳终于转向于参与政府事务,其在一九四五年也接受普林斯顿大学的聘约而离开芝加哥。

史蒂格勒之所以不认为芝加哥学派起于一九三0年代,其另外一个重要原因是当时的芝加哥大学经济学系充斥着各类人马,并不纯粹抱持相同的信念,不论是在方法论和公共政策上都是如此,其中以“制度学派”(institutionalist)为代表,这派人物以劳动经济学家米立斯(H.A. Millis)以及道格拉斯(P.H. Douglas)最有名,而舒兹(Henry Schultz)则是数量方法的权威,是估计需求曲线的先驱,他教授研究所的数理经济学和数理统计学,而道格拉斯则是衡量生产函数和实质工资与生活成本的领导者。这个领域与奈特南辕北辙,而奈特和道格拉斯两人之间的恩怨也广为人知,史蒂格勒在亲笔自传中还特别以专章(第十二章)评述这一场恩怨。

尽管一九三0年代的奈特领军时期并不被史蒂格勒认为是芝加哥学派的出现期,但至少可说是酝酿时期,因为奈特等台面人物虽有歧异观点,但对价格机能和自由市场的看法之崇信和坚守却是无可置疑的,而奈特对于“团队”(group或cluster)的培养也颇有成效,被称为芝加哥学派三剑客的弗利曼、史蒂格勒及瓦列斯(W.A. Wallis)都是奈特的爱徒。

除了学派形成的客观条件并不十分成熟外,也似乎并无学者在一九三0年代提出芝加哥学派的字眼,甚至于范纳和其当时学生也宣称当时并无明显的芝加哥学派的名称或学说之形成,而史蒂格勒也未发现在一九五0年以前的经济学界有认知芝加哥学派的迹象。直到一九五七年,张柏林(E.H. Chamberlin)在其《朝向更一般化的价值理论》(Toward a More General Theory of Value)一书中专章介绍芝加哥学派,史蒂格勒说这是他所发现最早且最明确介绍芝加哥学派的文献,而米勒(M.L. Miller)在一九六二年于《政治经济学期刊》(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的一篇文章则是最先完整介绍芝加哥学派及其中心思想的论文。因此,至少到一九六0年代,芝加哥学派就已正式成形而且广被认同,同时也广泛受到贬抑。

芝加哥学派之奠基及发扬

芝加哥学派之所以有其不朽名声,最主要的关键人物还是非弗利曼莫属,他于一九四六年重返芝加哥,此后即致力于奠定芝加哥学派的重要工作,先是将濒临暮气沉沉的货币经济学之研究重现生机,重新赋予货币数量学说新生命,不但将之用以研究经济行为,且对凯因斯学派做了激烈攻击,甚且得到“反革命”的称谓。其次,弗利曼极力为自由放任政策辩护,而且提出重要的新政策建议。第三,他以多种重要的方法发展并采用现代价格理论。

弗利曼着重批判凯因斯学派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他建立一个强而有力的实证法则,此即货币供给的重大改变与全国货币收入的变动息息相关,史蒂格勒推崇弗利曼成功地驱散凯因斯教条,有效地对抗在美国和英国的大多数总体经济学家之反击。弗利曼不但承继了上文所述西蒙斯的固定货币供给增加率的传统,还加以发扬光大,他是个杰出的实证工作者,随时准备怀疑自己的信念就是某项问题的关键,依据实证资料进行最精巧的分析。弗利曼富于辩才,颇有天赋能力来引起对手的愤怒,从而逼使对手花费很多精力来替他的观点打广告,迄当时三十多年来,许多有分量的货币经济学研究都出自芝加哥大学,以弗利曼的贡献最大,史蒂格勒甚至认为,芝加哥经济学的货币面就是弗利曼创造的。

公共政策领域是弗利曼在货币之外的另一大伸展空间,不但议题广泛且见诸多种媒体,《资本主义与自由》(Capitalism and Freedom)和《选择自由》(Free to Choose)是两本最成功的通俗作品,而其一大堆演讲和辩论,以及担任《新闻周刊》(Newsweek)数十年的专栏作家,使他在公共政策方面成为家喻户晓的人物。史蒂格勒特别指出“教育券”(voucher)和负所得税(negative income tax)两个例子,来展现弗利曼在现代价格理论上也有其重要地位,他承继范纳在此方面的传统,严谨地呈现价格理论来指导现代的学生如何使用。

史蒂格勒是芝加哥学派如日中天时的第二大剑客(有关史蒂格勒的生平及学术成就可以参见本书第十章),他在一九五八年重回芝加哥大学经济学系,担任第一个Walgreen讲座教授2,他是应三剑客之一、当时担任芝加哥大学商学院院长的瓦列斯之邀回到芝大,对于领取年薪两万五千美元高薪一事,史蒂格勒表现得甚为得意,他同时任教于经济学系和商学院。而瓦列斯和弗利曼、史蒂格勒走不同的路,他往行政及政坛发展。

除了三剑客之外,芝加哥学派极盛时期的人物尚有许多,史蒂格勒首先提到的是达瑞克特(A. Director),这位特殊人物之所以特殊,据张五常的描绘,达瑞克特虽只有一个哲学学士头衔,但其智力和深度绝不在弗利曼之下,可是他绝少发表文章,也不喜欢教书,只爱阅读,他是赫赫有名的期刊《法律与经济学期刊》第一位主编,但他很少约稿、从不催稿、永不赶印,也绝不宣传,每年只出一期的期刊,今年应出的往往迟到下一年才问世。但一九五八年底所出的第一期,十篇文章篇篇精彩,读者无不拍案叫绝。3史蒂格勒是在一九四七年蒙贝勒兰学会(The Mont Pelelin Society)4第一次聚会后与达瑞克特成为密友的。凯塞尔(R. Kessel)是另一个人物,史蒂格勒形容他是个直肠子,有时稍嫌鲁莽,天真又夹杂一些顽固,其专长在于健康经济学,他早期的一篇文章指出美国医疗学会对犹太医生的敌意,是起因于犹太医生有杀价的倾向,曾引起一阵不小的骚动,此君于一九七五年就英年早逝。路易斯(H.G. Lewis)被史蒂格勒称为经济学系的支柱,因其不仅解决系里行政事务的困难及学生课业上的疑难,同时又重新建构现代劳动经济学的形式。其他被史蒂格勒提到的人物是罗瑞(J. Lorie,他是现代财务经济学的先驱)、邓塞兹(H. Demsetz)、特尔色(L. Telser)、佩尔斯曼(S. Peltzman)、波斯纳(R. Posner,此君几乎是独立开创了法律经济学领域,也是联邦高等法院的法官),以及精通经济发展的哈伯格(A. Harberger)、詹森(D.G. Johnson)、舒尔兹(T.W. Schultz,一九七九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

另有两位特别值得一提,一为舒兹(G.P. Shultz),由于其正直、判断力佳,行政能力又很好,曾被商学院教授说服当院长,他在一九七三年担任尼克森总统的财政部长时,曾让美元的汇率浮动,此后即步入政坛。另一位伟大的人物是寇斯(Ronald H. Coase),他是一九六四年到芝加哥大学任教的,对于英文极为精通,是个慧黠而文雅的学者,但他崇尚自然隐居,史蒂格勒说他好像连电话都没有装,具有对时髦思潮免疫的独立性,要不是一九九一年颁诺贝尔经济学奖给他,恐怕连经济学界都会忽视他的存在,不过,“寇斯定理”的声名远播,使产权理论又闯出了一片开阔天空,但到底有多少人真正了解该定理的“真义”,寇斯本人则甚为存疑。5

晚近芝加哥学派的发展

最近二十年来(迄一九九0年代中期),芝加哥经济学的新领袖已经出现,以贝克(Gary S.Becker)和卢卡斯(Robert E. Lucas)两人最为重要,前者获得一九九二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后者则有“理性预期大师”之称,一九九五年获颁诺贝尔经济学奖。贝克极富原创力,将经济学的适用范围扩大至诸多领域,其博士论文将经济学分析应用于种族、性别和其他形式的劳动市场歧视者,因而造就贝克成为“人力资本”的领袖人物,其后他又重振犯罪与惩罚的经济理论,而在家庭经济理论的开创上更是成就惊人。6

卢卡斯的理性预期理论旨在鉴别政府(和个人)的行动不会令经济行为人感到惊讶,譬如说当强大的通货膨胀快发生时,联邦准备银行通常会卖公债给商业银行,因而整个金融圈就学会预期此种行动,所以会在政策尚未形成前,就采取适当的行动以免自己受到影响,该理论对大多数的传统总体经济理论,包括凯因斯学派的理论在内,产生了严重的破坏力。7

表面看,似乎贝克致力于个体经济理论领域,卢卡斯则努力于总体经济理论的工作,其实他们两人都以个体经济理论为基础进行分析,而且不约而同地往经济成长理论进行突破性研究。

结 语

芝加哥学派由一九三0年代的隐晦不明到一九五0年代的卓然成形并散放光芒,直到一九八0年和一九九0年的新人物接棒。史蒂格勒提出一个很有意思的问题:“新发展(指贝克、卢卡斯等人的研究)是否能代表芝加哥学派核心思想的延续?”史蒂格勒的答案是肯定的,理由是:每项发展都将经济理论持续,且一致地应用于过去被经济学家视为“给定”的制度和行为范畴—研究生活中难解的事实,而不是研究理性经济行为的产物。因此,史蒂格勒接着说:如果在一所大学里看到类如贝克和卢卡斯两位经济学家及其后继者撰写否定芝加哥学派传统的著作时,可就让人吃惊了。

这样子的说法也见诸于张五常的著作中,他认为芝加哥学派之所以成为芝加哥学派,说到底,不是因为外间所说的,他们反对政府干预或支持自由市场,而是因为历久以来,那里有一些顶尖的思想人物,对真实世界深感兴趣,客观地要多知道一点。张五常又说,在寇斯舌战群雄的那一夜之前,芝加哥学派早已名闻天下,但当天晚上辩论开始时,反对寇斯者都是赞成政府干预污染的,而反对政府干预污染的寇斯却胜了一仗,然而,寇斯却又是赞成政府干预的伦敦经济学派培养出来的。8

因此,时下有人基于重视市场、崇尚自由经济已非芝加哥学派的专利,因而认为芝加哥学派应已是明日黄花,但由芝大经济学系仍有一批智慧人物对真实世界感到兴趣,正努力而想客观地要多知道一点来看,芝加哥学派仍是存在的,也可能永远持续存在。以此观点言,一九三0年代时应该也就有芝加哥学派的,只是该名词的提出可能是在一九四七年于蒙贝勒兰学会首次会议中而已。—原载于一九九四年十月《美欧月刊》第九卷第十期

注  释

1. 这里有必要强调,本文所指,也是一般所认为的芝加哥学派指的是“芝加哥经济学派”,不是远流出版公司于一九九三年八月一日出版的那本书名就叫做《芝加哥学派》(西方文化丛书28号)中所指的芝加哥学派。记得香港《信报财经新闻》“欣然忘食”专栏作者史威德曾于一九九一年十一月二日在该栏写过,其在伦敦看到此书(原名The Chicago School-A Liberal Critique of Capitalism)时以为是评介芝加哥经济学派之作,即刻购下,回家一读方知“中计”,原来此书是批评芝加哥社会学派,与经济学完全无关。

2. 关于Walgreen讲座教授职衔有个有趣的来源,一九三六年时,老Walgreen先生为其在芝大的侄女办休学,并控告学校教自由恋爱和共产主义之类的颠覆理论,该事件被《芝加哥论坛报》炒热而迫使伊利诺州的议会组成调查委员会调查,芝大后来洗清冤名,Walgreen先生相信芝大无辜,乃赠送五十万美元给芝大美国中心设立特别讲座,二十年后才由史蒂格勒第一位获得。

3. 这段文字引自张五常〈我所知道的高斯〉,《凭阑集》(香港壹出版公司),页一0八~一一一。这里的高斯是香港人士对寇斯的中译名。

4. 蒙贝勒兰学会是个很特殊,而在经济思想上有重要地位的学会,由海耶克发起,第一次开会地点在瑞士的蒙贝勒兰山举行而得名,有关该学会的详情可见吴惠林〈一个崇尚自由经济的学会〉,《经济学的天空》,页一三二~一三七。

5. 可参见寇斯〈阐释社会成本问题〉,《经济前瞻》,三四,页一0七~一二一;有关寇斯的生平和其为寇斯定理而独战顶尖二十位经济学家得胜的记述,可参见《史蒂格勒自传》第五章,亦可见本书第十九章。

6. 关于贝克的成就请见吴惠林〈扩展经济学应用领域的奇才—贝克教授〉,《经济学的天空》,页一四七~一五三,亦可参见本书第二十二章。

7. 有关卢卡斯的介绍请参见吴惠林〈理性预期旋风来也—卢卡斯教授其人其事〉,《经济学的天空》,页一六五~一七一。

8. 参阅张五常〈我所知道的高斯〉,前引文。

作者为中华经济研究院特约研究员

责任编辑:朱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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