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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卫生局加强稽查食品 罚则最高2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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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4年02月29日讯】(大纪元记者陈秀媛台湾基隆报导)基隆市卫生局为维护民众食品安全,2024年2月20日于基隆市政府市务会议报告2023年食品业者裁罚结果,112(2023)年度前往辖内食品业者处查核项目包含食品良好卫生规范准则4,627家次、食品标示3,187件、抽验1,473件,经确认违反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而行政处分案件即有84件之多,裁罚金额高达319万元。

依行政处分案件分析,除于网路刊登广告及于网路贩售食品相关案件外,以贮存、贩售逾有效日期食品、食品中检出致病菌及违反食品良好卫生规范准则经限期改善不合格居多,均已经复查完成下架或改善,并将列入重点稽查业者,不定期前往稽查。

依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规定,食品或食品添加物有变质或腐败、染有病原性生物、逾有效日期……等情形之一者,不得制造、加工、调配、包装、运送、贮存、贩卖、输入、输出、作为赠品或公开陈列。违反者,将依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15条规定,处新台币六万元以上二亿万元以下罚锾;情节重大者,并得命其歇业、停业一定期间、废止其公司、商业、工厂之全部或部分登记事项,或食品业者之登录;经废止登录者,一年内不得再申请重新登录。

另依同法第8条规定,食品从业人员作业场所设施卫生管理及食品添加物之管理,均应符合食品良好卫生规范准则,违反者,如经要求限期改正,届期仍未改正者,处新台币6万元至2亿元罚锾;情节重大者,并得命其歇业、停业一定期间、废止其公司、商业、工厂之全部或部分登记事项,或食品业者之登录;经废止登录者,一年内不得再申请重新登录。

基隆市卫生局局长张贤政提醒,除了卫生局持续为市民把关,食品业者也应落实自主管理,确实控管食材来源、数量,并建立逾期或回收产品等废弃物之处理机制,以避免发生逾期违规情事,另,食品作业场所亦应确实遵守食品良好卫生规范准则(GHP)之相关规定,共同确保市民食品安全,避免受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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