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垃圾征费|地拖棍弃置11元?环保署:不少可伸缩或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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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4年04月09日讯】2024年04月08日 08:32PM(大纪元记者张瑛瑜香港综合报导)垃圾征费将在8月推行。立法会议员江玉欢早前就垃圾征费向环保署提问30项问题,她8日在社交媒体贴出署方回复,并指当局多年尝试推动垃圾征费未果,“今时今日若想揠苗助长并非易事”。政府应通过“先行先试”找到问题,对症下药、科学决策,才能找到推动垃圾征费的最好方法。

就曾经引起市民关注、在弃置地拖棍时因为未能塞入指定袋,要贴上价值11元的标签贴纸方能弃置,环保署称现时有不少地拖棍的手柄可伸缩,或是以塑胶或金属制造,把地拖头拆出后可以分开回收。地拖头则可用较小的指定袋包好然后弃置。署方并进一步指,市民在购买日常用品时可考虑有关产品的设计,以配合减废回收,亦指出有屋苑会为这些不常弃置的“另类垃圾”安排收集点,用大型指定袋收集,再一并弃置,认为是可行方法。

至于对婴儿及有需要使用尿片者,政府会否有额外津贴,署方亦未有直接回复,重申垃圾征费是鼓励市民进行源头分类,回收和减少废物,表示现时的收费水平下,一个三人家庭在进行分类回收后,预计每月需约30元。另外为照顾经济有困难人士,会向综援受助人和长者生活津贴受惠人每人每月发放10元津贴。

建议每日用0.3元指定袋弃厨余或回收

对于部分市民或为了悭钱,几日才丢一次垃圾,可能造成卫生问题,环保署认为,造成卫生问题的垃圾主要是厨余,建议市民可以用较小的指定袋,如售价为0.3元的3公升指定袋,每天弃置可能造成卫生问题的垃圾,在减少费用的同时保持卫生。如居所附近有收集厨余的设施,也可以每天回收。

至于市民丢弃“四电一脑”,是否还需贴上标签?环保署回应市民在购买“四电一脑”时已经支付了回收处理费用,法例规定电器销售商必须为购买“四电一脑”的顾客安排免费除旧服务,为顾客上门移走一件同类的旧电器,市民亦可以预约免费上门收集废旧“四电一脑”服务,或送至“绿在区区”收集点,毋须贴上指定标签。

假如市民在公园进食外卖饭盒后,能否将饭盒等废物直接丢入公园的垃圾桶?环保署回应市民仍可以在垃圾征费后,如常把于街上产生的随身小型垃圾(如外卖饭盒)弃置于公共地方(包括公园)的垃圾桶内,毋需事先以指定袋包妥。

弃家居垃圾在外 环保署:物管公司应管理

至于市民若将家居或日常垃圾丢进外面的小型垃圾容器或废屑箱,会否构成违法?署方指若物管公司发现这些小型废屑箱被滥用,应从管理角度向居民或大厦使用者解说和处理。

对于部分违规行为,例如市民在不知情下使用冒充的指定袋,会否违法,环保署回应市民只要从获授权的零售点购买指定袋或标签,便无须担心买到伪冒的指定袋,“政府会重点在源头打击供应和售卖伪冒指定袋的行为,不是市民”。

管理费因垃圾征费大幅增加 环保署:对收费有疑问可联络物监局

江玉欢引述有私人屋苑居民投诉,管理费因垃圾征费大幅增加,问当局如何规管。环保署回应,与物监局合作制订“处理垃圾费用估算范本”,供私人住宅物业的业主组织、业户或物管公司参考,若他们对物管公司的收费有疑问,可联络物监局寻求协助。

署方又指,早前与物监局共同制作“物管业推行垃圾收费准备工作”清单,建议物管公司先与持份者商讨垃圾征费的执行细节并达成共识,包括摊分费用安排等。环保署指已进一步改善清单,并要求物管公司尽快与业主组织,就管理费用达成共识,及落实与垃圾收费相关的时间表。

另外,针对物管公司拟就弃置大型垃圾收取垃圾收费以外的费用,物监局已发信予所有持牌物管公司,提醒它们应按其发出的《一般操守守则》规定,向业主组织/业主/客户交代其就有关垃圾收费安排收取业户费用的计算方法。

环保署并表示,据海外经验,市民一般需要3至5年逐渐养成新的废物弃置及回收习惯,所以政府预期本地废物弃置量的减幅和回收物数量的增幅,在这段时间也会逐渐变化。环保署计划每半年公布有关数字。@

责任编辑:陈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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