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男挂“仿真”车牌遭警识破 最重罚锾1年徒刑

桃园市芦竹分局查获一起使用“仿真车牌”案件。(桃园市芦竹警分局提供)
人气: 163
【字号】    
   标签: tags: , , ,

【大纪元2024年05月03日讯】(大纪元记者徐乃义台湾桃园报导)桃园市芦竹分局查获一起使用“仿真车牌”案件,一名李姓驾驶向朋友借一台遭扣牌的车,并自行上网购买“仿真车牌”挂牌上路,遭警方查获,警方发现后除了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开罚,同时依刑法伪造特种文书罪将李男移送台湾桃园地检署侦办,最重可判处1年有期徒刑。

李姓驾驶向朋友借一台遭扣牌的车,并自行上网购买“仿真车牌”挂牌上路。
李姓驾驶向朋友借一台遭扣牌的车,并自行上网购买“仿真车牌”挂牌上路。(桃园市芦竹警分局提供)

芦竹分局南竹派出所员警巡逻行经芦竹区南竹路二段时,发现一名由李姓男子驾驶之自小客,后车灯一明一暗,且发现疑似悬挂假车牌,故将其拦停盘查,透过警政与监理机关的车辆查询系统比对该车的引擎及车身号码,与李男使用的车牌不符,警方询问下,李男称车子不是自己的,是向友人借的,但因为没有车牌,所以才上网购买假车牌使用因此遭警方查获,依违反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举发及刑法伪造特种文书罪移送台湾桃园地检署侦办。

车辆号牌属具公文书性质的特种文书,擅自伪造、变造车牌贩售,或悬挂于车辆并行驶于道路上,最重可判1年徒刑。
车辆号牌属具公文书性质的特种文书,擅自伪造、变造车牌贩售,或悬挂于车辆并行驶于道路上,最重可判1年徒刑。(桃园市芦竹警分局提供)

芦竹分局分林鼎泰呼吁,车辆号牌属具公文书性质的特种文书,擅自伪造、变造车牌贩售,或悬挂于车辆并行驶于道路上,最重可判1年徒刑,另最重可处新台币1万800元罚锾,切勿以身试法。◇

责任编辑:昌英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