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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上市柜、营造逾亿工程违法 将加重罚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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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2年07月27日讯】(大纪元记者赖玟茹台湾台北报导)夏季是职灾好发季节,为减少劳灾发生,劳动部27日修正发布“违反职业安全卫生法及劳动检查法案件处理要点”,上市、上柜公司及营造金额逾亿元工程等,及营造金额逾新台币500万元工程等,若违反《职安法》重点条文,像是未设置防坠落措施等规定,或重复违法,都将加重罚锾。

劳动部27日表示,为让业者积极预防职业灾害,将锁定一定规模的事业单位及工程,若违反《职安法》或重复违反等情形,将提高罚锾额度,以提升吓阻力。

劳动部职业安全卫生署综合规划组长许莉莹向《大纪元时报》表示,夏季是职灾好发季节,新规定即起正式上路,将加重甲、乙两类对象违反《职安法》重点条文的罚锾,若是第1次违反规定罚锾从6万元提升至10万元,并按次累加10万元,乙类对象则是将第1次违反规定罚锾从3万元提升至6万元,并按次累加6万元。

根据法规规定,包含上市、上柜公司、营造工程金额超过新台币1亿元,或劳工人数超过300人的其他行业都为甲类对象;乙类对象则是营造工程金额在新台币500万元以上至1亿元以下或劳工人数6人至300人的其他行业。

许莉莹表示,本次增列丙类事业单位,主要考量台湾有许多微型企业,像是早餐、饮料店等业者,不过丙类事业单位裁罚并未加重,仍维持现行第1次违反规定罚锾3万元,并按次累加3万元。

许莉莹解释,职安法重点条文部分,指的是规定雇主必须设置必要安全卫生措施,及设备的法规,这也是过去劳检常发现雇主违规的条文,像是未设置防坠落措施等。

许莉莹提到,考量雇主有保护劳工身心健康的法定义务,若雇主是不法侵害案件的行为人,经通知改善未改善者,将加重其罚锾金额,像是甲类对象第1次违反规定就处最高罚锾15万元,另若原事业单位未善尽危害告知或承揽管理责任,像是教育训练、入场管制等, 导致承揽人劳工发生死亡等重大灾害,第1次违反规定也将立刻处最高罚锾新台币15万元。

责任编辑:陈玟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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