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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三读 工厂危险品申报不实最高罚500万

图为去年明扬大火发生后,现场如废墟一般。(屏县府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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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4年05月07日讯】(大纪元记者吴旻洲台湾台北报导)屏东县明扬公司去年9月大火酿严重死伤,立法院会7日三读通过《工厂管理辅导法》修正案,这次修法加重工厂负责人违反危险物品申报义务的处罚条款,最高裁罚金额从5万元提高到500万、调高100倍,若届期未改善或申报,得按次处罚。

去年9月位于屏东的高尔夫球代工厂明扬国际科技工厂发生大火,造成10人死亡、110人受伤,引发外界关注消防员权益和工厂业者责任,其中厂方存放公共危险物品超过管制数量,成为各方关注重点。行政院去年提出《工厂管理辅导法》修正草案,并送交立法院审查。

本次修法重点为,要求工厂负责人重视并肩负起危险物品的申报责任,使工厂所在地直辖市、县(市)政府事先掌握危险物品资讯,以利于防灾及救灾工作事前部署与预演,减少意外灾害造成的损失。

工厂业者若未依期限申报危险物品、违反申报规定或申报不实者,现行可处工厂负责人罚锾额度为1万元至5万元,修法后提高至5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罚锾,并令其限期改善或申报,届期未改善或申报者,得按次处罚。

经济部表示,考量《工厂管理辅导法》修正公布后,尚有子法修法及地方政府宣导等配套待规划,需要适当作业期间,故修正《工厂管理辅导法》第39条规定,明定施行日期由行政院订定。

责任编辑:郑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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