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保华﹕刘慧卿“统独”风波因果缘起

林保华

【大纪元10月1日讯】今年三月﹐我随设立在美国纽约的亚洲民主基金会主办的访问团到台湾﹐争取台湾朝野对中国民主运动的支持。访问团解散后﹐我准备到香港﹐但是因为世界卫生组织对香港发出旅游警告﹐香港去不成﹐在台湾多逗留几天﹐在一个饭局中﹐认识了群策会的人士﹐他们告知将在六月二十八日香港主权回归六周年前夕﹐主办对香港“一国两制”的研讨会﹐邀请我参加。当时我表示﹐同一天我将在纽约法拉盛公共图书馆有一个“香港回归六周年”的讲演﹐如果讲演能改期﹐我会来台湾参加研讨会。我也仍然希望顺道开会时﹐能在根据基本法二十三条立法的国安条例在香港通过前到香港看看。

国际研讨会六月推迟到八月

回到纽约后﹐图书馆同意将讲座推迟到七月十二日﹐我告诉群策会的朋友我可以来台湾参加研讨会了。但是突然SARS在台湾扩散﹐台湾也成了被旅游警告的地区﹐因此研讨会展期。

九七后的香港情况﹐考验“一国两制”的成败。我对它缺乏信心﹐所以在九七前夕自我流放到了美国。但是很多香港人无法离开香港﹐所以我有责任“域外效力”﹐以自己微薄的能力监督“一国两制”在香港的执行﹐才不辜负二十年来香港给我的自由。我认为能有效监督香港“一国两制”的执行﹐除了美国就是台湾。美国是因为它的强大﹐台湾则因为中共要用香港来垂范以收统战之效。因此我从一九九六年底开始在台湾的《自由时报》写专栏至今﹐早期是完全评论香港事务﹐后来连带评论中国事务。专栏能维持到今天﹐说明台湾对香港的关心﹐也说明我的评论基本上符合事实。而在美国﹐我也常常在媒体评论香港事务﹐并且在社区讲演﹐目的也是让海外华人了解香港情况﹐当然也是督促中国政府﹐履行对“一国两制”的承诺。我也知道“域外效力”是二十三条的打击目标﹐但是比起在香港坚持捍卫自由﹑人权﹑法治的朋友们﹐我算不了什么﹐但是必须努力去做才对得起自己﹐对得起香港。

七月十三日﹐台湾外交部推动成立的民主基金会举办“‘一国两制’与香港民主—-从基本法第廿三条看香港前途”的学术研讨会。主办单位也邀请我参加﹐但是因为和纽约的讲座时间冲突﹐没有应邀﹐只是交了一份书面稿。

七月中旬﹐群策会通知我《“一国两制”下的香港》国际研讨会八月中旬召开﹐要我评论香港立法会议员刘慧卿和民阵发言人蔡耀昌有关二十三条立法对自由﹑人权的影响的报告。我很高兴接受这题目﹐因为大半年来我就一直探讨和研究这个问题。特别是刘慧卿讲的新闻自由问题更是我长期关心的题目。但是后来蔡耀昌改为涂谨申。与会者当中更有不少现在仍在香港的老朋友﹐以及当年在香港中文大学任教﹐如今已经回到台湾的翁松燃﹑廖光生﹑李南雄等教授。同他们已经多年不见﹐就是我回到香港或去台湾也不一定能够见到他们﹐所以心里非常高兴。看到主讲者中有陈文鸿的名字﹐我也敬佩主办单位并非意识形态挂帅﹐因为他同北京的良好关系人们都知道。京的良好关系大家都知道。

国际研讨会的内容和参与者

研讨会有前美国在台协会理事会主席白乐崎和前日本东京外国语大学校长中岛岭雄发表专题演讲﹐然后有四场研讨会﹕第一场是《香港基本法与“一国两制”》﹐报告人是台湾暨南大学公行所教授翁松燃﹑香港中文大学香港亚太研究所研究统筹员王家英﹑香港城市大学讲座教授郑宇硕﹔第二场是《从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看香港的自由﹑人权与法治》﹐报告人是香港立法会议员刘慧卿和涂谨申﹔第三场是《香港回归后的社会文化变迁》﹐报告人是香港大学民意研究计划主任钟庭耀﹑香港政策透视主席邵家臻﹑香港浸会大学社工系副教授赵维生﹔第四场是《香港国际经济地位之变迁与前瞻》﹐报告人是香港理工大学中国商业中心总干事陈文鸿﹑香港珠海书院讲师简泽源。最后有一场由前总统﹑也是群策会董事长李登辉亲自主持的圆桌会议《从香港经验看台湾》﹐报告人是群策会副董事长黄昆辉。我参与第二场﹐由宪法学者﹑台湾大学法律系名誉教授李鸿禧和我评论刘慧卿和涂谨申的报告。

刘慧卿是前香港记者协会主席﹐一直关心香港传媒生态﹔涂谨申是香港立法会保安事务委员会副主席﹐本人又是执业律师﹐多次出国向外国介绍二十三条立法情况﹐由他们来讲新闻自由和香港的自由﹑人权和法治﹐自是最佳人选。他们的讲稿内容相当全面﹐论事相当清楚。我的评论﹐只是强调几个重点和补充若干重要事实。

研讨会内外引起的争议

开会前﹐香港左派已经对会议和刘慧卿的攻击﹐但是事件本身就违反“一国两制”精神。而会议的始终﹐除了对香港回归六年来执行“一国两制”的走样进行分析评论之外﹐当然也是希望中共真正在香港将之落实以挽救香港前途。香港名嘴黄毓民在发言中除了批判中共﹐对李登辉讲话中没有提“中华民国”也表示不满。而在圆桌会议上﹐前来台湾旅游而临时与会被安排到台上的前《九十年代》总编辑李怡认为台湾对香港幸灾乐祸的批评引发听众热烈反应﹐对香港的“鸟笼”处境表示关心和同情﹐刘慧卿和涂谨申也发表他们对台湾统独前途的看法。听众发言欲罢不能﹐这种热烈场面只有台湾这个民主多元和充份自由的社会才能出现。

然而台湾有些媒体对这个研讨会似乎存有偏见。对会议的主题尽量回避。第一天着力报导前来致词的陈水扁总统和李登辉的互动﹐后一天则是大事报导李怡对民进党的批评和香港人对“一国两制”所抱的期望(其实是无可选择下的期望)。结果使受众误以为香港与会人士同台湾主办单位大唱反调而对“一国两制”充满期望。

而香港的中共喉舌则持完全相反的态度﹐认为与会人士是台独骨干﹑港独骨干﹑国际反华反共势力骨干﹐利用会议攻击“一国两制”。后来为了“打击一小撮”﹐集中火力打击刘慧卿﹐给她套上“台独”﹑“港独”和“汉奸”的帽子。一些政协委员充当老板的媒体也跟着起哄﹐歪曲了刘慧卿的言论而煽动起义和团式的狭隘民族主义情绪﹐于是出现区议员报警的闹剧﹐还有流氓到刘慧卿的地区办公室泼粪。

政治人物煽动统独别有用心

现在被认为敏感的统独问题﹐中国古人其实早已“看化”。《三国演义》中第一句话就是“话说天下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比分”就是明证。如果说历史上的统独问题往往以武力来解决﹐那么吸收了现代文明的人类就更多的以和平理性的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题。在世界现代史中﹐新加坡的独立﹑捷克斯洛伐克的分裂﹑魁北克的统独公投﹑苏联的瓦解﹑欧洲的步向统一﹐都没有引发大规模的武装冲突。但是如果统独问题被一些政治人物所利用而煽动暴力﹐包括使用语言暴力﹐那就会造成打打杀杀的局面而使百姓受害。

香港目前出现的对刘慧卿议员围攻的现象﹐正是某些政治人物要达到某种政治目的的手段﹐香港市民对此应该有清楚的认识。

到台湾参加群策会的研讨会﹐是一个很正常的活动。群策会虽然有台独色彩﹐但它是一个民间智库﹐台湾就有好多这类有不同政治倾向的民间智库﹔就像美国也有许多智库﹐有自由派色彩﹐也有保守派色彩﹐也有被北京视为“反华反共”者﹐这些是民主社会的正常现象﹐都不影响政治人物同他们的交流。为什么李柱铭等去美国﹑欧洲﹐向当地政府和“国际反华势力”游说反对二十三条都没有引起强烈反应﹐而在“台湾同胞”面前解释和批评二十三条却是弥天大罪﹖是否“台湾同胞”即将沦为“家奴”而不应该有知情权﹖而香港同胞则是货真价实的家奴而失去发言权了。

一国两制被做衰而不是唱衰

那些“革命大批判”文章指责刘慧卿唱衰二十三条﹐唱衰“一国两制”。然而如果不是董建华特区政府和香港土共“做衰”二十三条和“一国两制”﹐怎么可能会有超过五十万人上街要求董建华下台和还政于民﹖如果刘慧卿去台湾说假话唱好二十三条和“一国两制”﹐那不但是自己否定自己﹐也否定了香港市民创造七一大游行的历史功绩。作为民选议员﹐刘慧卿和涂谨申当然不会这样做。

因此很显然﹐香港土共对刘慧卿之所以做出强烈的反应﹐是政治上的需要。原因是七一大游行之后﹐二十三条立法被迫延期﹐他们保皇派面目大暴露﹐他们的诚信受到质疑﹐他们在政治上处于下风而乱了阵脚﹐势必影响即将举行的区议会选举和明年的立法会选举。这一切﹐说明他们违背香港绝大多数民众的意愿﹐他们只是考量小圈子的利益﹐他们在北京眼中的价值也降低了。他们需要翻身﹐必须翻案﹐因此借刘慧卿所谓“台独”言论煽动民族主义情绪﹐企图把她打成“台独”﹑“港独”﹐就可以否定整个七一大游行的民众诉求。他们的行为就类似“还乡团”的反攻倒算。

刘慧卿的“独”又是怎么一回事﹖从刘慧卿到台湾前后中共喉舌对她的“革命大批判”﹐无非是她说“台湾前途应该由台湾人民自行决定”而被指为“台独”﹔而她说香港“‘一国两制’是否成功,要视乎港人能否高度自治,选出自己的政府,撤换不满意的行政长官”则被指为“港独”。

民主派必须尊重人民的意愿

“民主”是民主派的理念﹐也就是尊重人民的意愿﹐由人民当家作主﹐所以七一大游行喊出“还政于民”的口号。难道这就是“港独”﹖中共就是“一党专政”﹐也要说自己代表了人民的利益﹐才能取得统治的合法性。尊重台湾人民的自决并非就是“台独”﹐也可能是“国统”。北京一再声称寄希望于台湾人民﹐因此如果认为自决或公投就是“台独”﹐那是不寄希望于台湾人民了。如果自决也要由十三亿中国人民来决定﹐那么还没有享受民主权利而无法决定自己的命运的中国人民﹐是否自己先自决一下﹖在他们可以自决以前﹐凭什么可以决定已经当家作主的台湾人民的命运﹖

上一个世纪末﹐北京眼中的“千古罪人”是末代港督彭定康和台湾总统李登辉。在代表欧盟的彭定康向中国捐款后﹐江泽民同彭定康已经握手言欢。至于李登辉﹐本来还认同“国统纲领”﹐并且开放两岸交流﹐但是一九九六年总统民主选举时北京向台湾发射导弹﹐恶化两岸关系﹐李登辉被迫提出了“特殊两国论”﹔二○○○年台湾再次总统选举﹐北京对民进党执政就意味着战争的恐吓和外交上的封杀﹐陈水扁于是喊出“一边一国”的口号。须知这两个政治人物是民选出来的﹐因此同中国越来越离心的还有他们的群众。

如果刘慧卿﹑涂谨申同李登辉接触是一项罪行﹐那么﹐该由哪一个部门或哪一个人制订这个“黑名单”﹖用什么方式公布﹖多少时间公布一次﹖彭定康又是何时得到“平反”的﹖这是法治还是人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里有这个规定吗﹖

反攻倒算妄图否定七一游行

这里还要说到发假誓的问题。那个报警的区议员就是以此罪名报案﹐据说是刘慧卿支持台独证明当年她宣誓效忠基本法是发假誓。基本法的有关内容在《序言》中是这样写的﹕“为了维护国家统一和领土完整﹐保持香港的繁荣稳定﹐并考虑到香港的历史和现状﹐国家决定在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设立香港特别行政区……”这是讲设立香港特区的因由﹐同台湾根本风马牛不相及。所以有的法律学者表示根本没有可能告上﹐但因为他们揭穿谎言也惹怒了左报。其实反过来﹐正是这些土共违反了基本法所规定的原有资本主义制度的“五十年不变”﹐也抵触了基本法中所规定联合国人权公约在香港的继续有效。他们才是被告。

七一大游行后﹐左报和亲共的政治人物立刻大谈香港不可以沦为政治城市﹐要致力发展经济和社会和谐。但是才那么几天﹐他们的报纸和政治人物的语言暴力就铺天盖地而来﹐怎么会如此的健忘﹐还是根本不讲诚信﹖而北京的态度十分暧昧﹐显然也希望这场反扑能够成功﹐多少要回一些面子。

但是对香港民主派内部和香港市民来说﹐这是一场迟来的辩论。以往在中共和亲共人士借“民族主义”的打压下﹐政治人物和媒体忍气吞声﹐结果这些土共得寸进尺﹐发展到现在无耻的歪曲刘慧卿的言论﹐用偷梁换柱的手法先扣上帽子再胡乱批判﹔一些媚共的媒体也紧紧跟上。而一些民主派的政治人物居然噤若寒蝉﹐放弃了“人权高于主权”的原则﹐那不是自我设限﹐缩小了自己身处的鸟笼﹖自己“自律”事小﹐连带广大市民从此也要缩小言论和政治的空间﹐还对得起信赖他们的香港市民吗﹖

刘慧卿是香港自由人权教母

但是就在黑云压城的情况下﹐刘慧卿坚持他她的理念一点没有动摇﹐一再重申人民有权自决的观点。她数十年如一日无所畏惧﹑勇往直前的精神令人感佩。大陆有媒体称她为“黑色教母”﹐她的确是香港市民不折不扣的自由和人权的教母﹗

(原载“动向”9月号﹐刊出时有删节)(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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