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杂志刊《辽宁省省长薄熙来十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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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7日讯】香港《前哨》杂志连续数月刊登“全球华人营救记者姜维平委员会”关于《辽宁省省长薄熙来十宗罪》的广告﹐内容如下﹕

公权私用 公报私仇 生活腐败 卖赃枉法

辽宁省省长薄熙来十宗罪

一.薄熙来任大连市长期间,听信相士谗言,说大连市政府所在地史达林广场风水不好,有碍仕途,不惜骗取市人大代表提案,花费一千多万公帑动迁苏军纪念碑;

二.薄熙来利用市长权威,胁逼《大连日报》社购买其夫人谷开来为法律顾问及有干股的滞销商品房;

三.包庇原政治局委员李映铁的儿子力践在大连胡作非为,空手套白狼;

四.身为大连市长与下属一起嫖娼,行为阴暗粗暴,有次竟咬破妓女乳头;

五.为擡高自己身价,竟利用市长身份名曰“在职进修”,实为权学交易,骗取“博士”头衔;

六.当上省长后,为打击政敌,不惜造省委书记闻世震的谣言,放言闻涉嫌沈阳“慕马案”已被中纪委调查和双规;

七.大搞形式主义,上任不久即两次带领几千官员分别到江西和广东,名为“招商取经”,实为造势,徒劳无益;

八.任大连市长期间,在大连风景区星海湾建筑近二十米高之全国最高大的腾图华表,彰显其政治野心;

九.为了当上中央委员,除了讨好巴结中央上层领导人,不惜让下属花八万元稿酬请著名作家陈祖芬为其树碑立传;

十.公报私仇,利用国家安全局将写文章批评他的大连记者姜维平秘密绑架及秘密审讯,判刑九年。

注:相关详尽材料已于2001年提交中共中央组织部、中纪委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相关人士如需要可到上述部门查询和了解。薄熙来至今未被查处是因为其父与上海帮有政治交易,得到江泽民与曾庆红的包庇。

全球华人营救记者姜维平委员会
2003年1月18日

(此件欢迎转载、传抄、张贴,并欢迎各界进一步提供揭露薄熙来的新材料、新罪证。)

转自《前哨》10月刊(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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