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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风波 宋马文宣光碟也未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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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16日讯】〔自由时报记者刘荣╱台北报导〕非常报导光碟未公布登记字号,引发适法性争议,民进党台北市议员徐国勇昨天表示,新闻局已证实“非常报导”制作单位确有登记事实,“非常报导光碟如果因为没有送审违法,那马英九和宋楚瑜那些一样没有登记字号的片子,为什么当初不用查?”

  律师出身的徐国勇昨天出示多份由民众所提供的文宣光碟,包括马英九首度参选台北市长及二○○○年总统大选“宋张配”阵营分别所发行的文宣光碟,这些光碟外表上除候选人的号次、宣传照及光碟内容大纲外,并无标示任何登记发行字号。

  徐国勇表示,新闻局日前已证实,非常光碟制作单位确有向新闻局取得登记,符合广电法第廿九条之一“节目供应事业之设立,应经新闻局许可”的规定,换句话说,非常光碟的制作单位已取得发行资格,并非如北市府先前所言是未经许可的公司。

  徐国勇表示,广电法中明列十三类录影节目带,可以免送新闻局审查即可发行,从“非常报导”的节目内容来看,其实和有线电视台的“全民乱讲”性质类似,可同列为该法规定的第十二种艺文表演类,“如果全民乱讲可以拿到金钟奖最佳综艺节目,那性质相近的非常报导,为什么要被查缉?”

  徐国勇强调,检视各政党及候选人阵营过去在历次选举中发行的类似文宣,包括马英九选市长及宋楚瑜选总统的文宣光碟,同样连核准字号都没有,如果当时的文宣光碟可以免送审,为何市府却用双重标准要求别人的出版品?

〔记者施晓光╱台北报导〕针对外界质疑过去“宋张配”以及台北市长马英九选举文宣光碟没有登记发行字号,“非常报导”却被视为非法一事,新闻局长黄辉珍昨天强调,依法律现状规定,光碟节目内容必须送审,过去出版的任何光碟当然也应该审查,“这不是个案问题,应该通案、一体对待,政府不能选择性处理”。

  他表示,任何过去发行的文宣光碟,如果现状存在、销售,依规定也都必须加以处理,今年一至八月新闻局就处理了十二万片光碟,足以说明此一立场。

  至于“非常报导”内容是否属于广电法所定可以免审查发行的“艺文表演类”?黄辉珍未做正面回应,仅强调各方面意见,未来都会纳入新闻局研议处理时的参考。

  黄辉珍还说,新闻局近期将展开法规研修作业,希望在兼顾言论自由与行政管理的前提下,尽快拟出修正方案。

邱毅再质疑 “非常”画面来自台视

〔记者侯承旭、庄瑞琳╱高雄报导〕亲民党立委邱毅昨天再度质疑台视与非常报导光碟的关系,并怒骂策划光碟的人是“卒仔”。

  亲民党高雄市服务处邀请多名党籍立委与民众座谈,邱毅在会中首先提到非常报导光碟,他说,行政院长认为光碟是言论自由,所以不必取缔,但言论自由与法治同样重要,这些制作策划光碟的人却不敢署名,躲在暗处丑化别人,根本是“卒仔”,是台湾人看不起的“抓耙仔”。

  邱毅日前在立院国是论坛提到台视董事江霞、媒体人鱼夫、东吴大学教授谢志伟、文化人吴锦发参与制作光碟,被点名的人均否认,甚至不排除控告邱毅诽谤。

  邱毅指出,非常报导光碟许多画面都是台视流出的资料带,不是台视高层授意,就是遭人偷取,台视都应该要马上彻查,江霞对外说光碟内容很伟大正义,却又要告我诽谤,除非她承认内容是肮脏的,对别人名誉造成伤害,否则怎么告?

  邱毅表示,江霞因心虚而说谎,他不是打电话给汪笨湖后才将名单改成谢志伟,根本没有那通电话,他将在星期一正式控告江霞。

〔记者易慧慈╱台北报导〕台视总经理郑优昨天听闻立委邱毅的说法,忍不住反驳直指:“简直胡扯!”

  郑优表示,他并没有看过“非常光碟”,不过听说其中有部分情节也“修理”到他,如果他或是台视也是幕后策划者,哪里会修理自己,完全不合常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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