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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秀莲:民法有关儿童人权部分 有讨论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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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20日讯】(中央社台北二十日电) 总统府人权咨询小组针对世界儿童日,今天在总统府举行人权立国研讨会|世界儿童日谈儿童人权,副总统吕秀莲以小组总召集人身份与会并致词,她说,我国民法第一千零九十四条有关监护之立法对儿童人权的保障不足部分,仍有讨论的空间,如须符合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规定,应考虑加以修订。

适逢世界儿童日,吕秀莲今天呼吁国人应重视儿童人权,国内有关儿童权益的相关立法也要因应全球化趋势及国际儿童权利公约之精神予以强化与改进,让我国的儿童人权能与国际接轨。

总统府人权咨询小组针对世界儿童日,今天上午特别在总统府举行“人权立国”系列研讨会|世界儿童日谈儿童人权,吕秀莲以小组总召集人身份与会并致词,研讨会并由汤梅英、冯燕、施慧玲三位教授分别从教育、社会、国际法观点,提出“从教育观点看儿童人权|儿童受教权与学习权的保障”、“童权保障的社会观点|儿童人权评估报告分析”、“从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看我国儿童人权法制|兼谈迈向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之路”报告。

吕秀莲致词时并以国人关切的吴忆桦小朋友监护权归属诉讼案为例指出,该案涉及的是不同国家间异族非婚生子的情况,有关其第二代的权益,应符合全球化趋势,用最新人权观念来审查,我国法院在该案的判决中虽无违法,但若参照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第十二条与十三条有关儿童的表意权及第十八条有关应衡酌儿童最佳利益之规定,则我国民法第一千零九十四条有关监护之立法对儿童人权的保障不足部分,仍有讨论的空间,如须符合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规定,应考虑加以修订。

她表示,她特别以法院有关吴案的判决及判决后如何执行的问题为例请国人加以讨论,是希望在全球化之下的台湾能进一步思考,该案是我国儿童人权与国际接轨的契机,她也请与会的所有专家学者能就该案作理性、符合人性的探讨,供政府参考。(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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