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控告警署无理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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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21日报导】(中央社台北二十二日电)上海市民贾方钧因未携带身份证遭员警盘查,并被警署拘留十一小时,他在要求警方说明遭拒后,决定控告警署无理拘留。

北京新京报报导,贾方钧是吉林省吉林市人﹐在中国科学院上海生化细胞研究所工作。贾方钧的诉讼状指出﹐二月十七日晚间十一时﹐他在上海市漕溪北路被徐家汇警署的警员盘查。由于贾未随身携带身份证﹐被带往警署调查。

他说﹐在警署内﹐并无警员询问他或听取他的陈述﹑申辩。直到第二天上午九时被释放﹐已扣押近十一个小时。释放时﹐贾要求警署说明扣押性质并出具书面文件﹐但遭拒绝。

事发后﹐贾向上海市公安局徐汇分局提起行政覆议。徐汇分局认为﹐警署对贾实施行政强制行为符合有关规定,对他的请求不予支持。报导说,贾已向徐汇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确认被告警署限制原告人身自由违法﹐并判令被告向原告赔礼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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