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卫平:可怜的“美国之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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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4日讯】曾写过一篇短文《美国之音与打击乐》,说的是中国政府起先使用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干扰美国之音,后改以热闹欢快的中国民乐。客观地说,后者的干扰效果极佳。当然,如果听众有足够丰富的经验,稍稍扭动一下调谐,则还能在打击乐的边缘,估摸着勉强继续听下去。

  或许正是因为该缺陷,中国政府近来改变了手法。现在,围绕美国之音一个频段往往有四五个干扰源,颇具毛泽东集中优势兵力围歼对手的战术与气势。至少两个干扰源与美国之音频段正相契合,三个声音紧紧扭在一起,一个字也休想听清楚;往左稍扭调谐,一个洪亮的京片子将微弱的美国之音淹没了;向右同样如此。美国之音如同“五文治”甚至“六文治”,可怜也哉!更可怜的是作为听众的我。我将收音机抱在耳边,左调右扭忙活了大半个小时,一头大汗却一无所获。最后,不得不将收音机丢在一旁,长叹一声:政府,我服了。

  人们都说美国是这个星球上最富裕的国家,科技也最发达。于是乎我以为他们肯定会起而反击,毕竟这损害了美国的尊严,伤害了美国人民的感情。但一直没有下文。看来,他们虽然富裕,科技虽然先进,却认为还有更重要的领域,例如民众生活、教育、医疗、保险等方面需要大量资源;或许他们认为中国政府纯粹是在挥霍浪费宝贵的资源,他们还远没有富裕到肆意妄为的程度,不愿继续奉陪。很重要的一点是,美国政府所花的每一分钱都是纳税人的血汗,因而必须要他们点头批准,比不得中国政府花的都是自己的钱,老百姓只能山呼万岁感恩戴德,那么便当。

  也许有人认为,中国政府对美国之音围追堵截实在是小题大做,过于高抬他们了。这是十分糊涂的认识。我认为这恰恰再一次显示出党和政府的伟大光荣与正确。

  人的思想不过是一块白板,是个什么样子只在于如何写与画。如果社会中多种思想并存,白板定然五彩缤纷;若只允许政府出声,则白板肯定整齐划一。而要做到这一点,政府就必须将对民众的教导持之以恒地坚持下去。政府一定要不间断地组织民众学习政府的思想,彻底给他们洗脑。另外,必须将整个社会建成封闭的体系,杜绝外界对民众思想的一切干扰,使政府成为民众获取信息的惟一来源。戈倍尔说,“谎言重复一千遍就成了真理。”他的长官希特勒气魄则大得多。他说:宣传能让人们视地狱为天堂。文革时期,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的国人不仅个个以为自己泡在蜜罐中,更满怀解放全人类的“雄心壮志”。回想起来,那一切不仅愚蠢可笑之至,更可怜到了极点。而其所以能够成功,正是通过将门窗彻底封闭、根绝民众与外界的交流,恬不知耻地大肆自吹自擂做到的。

  一直以来,人们对一些近代人物只有漫画式的肤浅简单的认识。袁世凯是窃国大盗,孙中山乃革命先行者,段琪瑞是镇压学生运动的刽子手,等等。一部《走向共和》的电视剧让国人大开眼界。原来这些人较政府以前的宣传要复杂许多。袁世凯力主洋务运动,是对外开放的祖师爷之一,又废科举办新学练新军,是改革的先行者。其对促进中国步入现代世界功莫大焉;孙大炮卷款逃跑,生活腐化堕落,辛亥首义后窜回国内摘桃子,全然失去了往昔“高大全”的伟岸与光辉;段琪瑞让人佩服的是,力排众议,果断对德奥宣战,将中国送入了第一次世界大战战胜国的行列。很多国人由此疑问,为什么政府以前要做片面宣传?政府为什么不让人民知道真相?为什么政府要欺骗人民?于是,人们的思想混乱了。这还了得。因而必须停播《走向共和》。这是党和政府又一伟大光荣正确的英明决定。我坚决拥护。当然,也由不得我不拥护。党和政府做任何事从来就不征求我的意见,也不在意我拥护与否。重要的是,拥护就是广大人民群众的一分子,反对就成了永远的“一小撮”阶级敌人。

  上个世纪七十年代末,陈云同志坚决反对制定“出版法”。他说,过去我们就是利用国民党的出版法跟他们捉迷藏。他们禁了我们的报刊,我们就改个名,重新申请,改头换面再出版,搞得他们防不胜防。我们所以能够将国统区的人心经济治安社会环境搅乱,主要就是依靠这些报刊。我们现在绝不能开这个口子,让他人如法炮制。客观地说,当年如果不幸颁行了“出版法”,则势必形成“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混乱局面,就不会有今天主旋律响彻云霄的大好形势。可见禁绝不同的声音,保障政府说话的专有权是多么地重要。同样重要的是,对我们无能控制的媒体要坚决地干扰,绝不能让人民得到与政府宣传相佐的信息。因为老百姓中尚有不少“刁民”,如果让他们得知了事实真相,势必要制造事端。毛泽东同志说,十件事倒有九件是错的,全部让人晓得,政权还不得马上垮台。当然,毛泽东同志也许多虑了,但至少会产生这样的不良后果:再也不能如以前那般统一号令,指鹿为马颠倒黑白了。这势必造成各搞一滩的混乱局面,怎么能搞得好经济建设呢?为此,我做如下郑重建议:

  明年三月,政府又将修宪,我个人认为应该取消宪法第三十五条,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条款,免得一些人白日做梦痴心妄想,整天争这权要那权;另外,应加入“禁止收听收看美国之音等外国广播电视”条款。不过,这可能会引发外交纠纷。那么这样,宪法明文规定“只允许收听收看北韩、古巴、越南三国的广播电视节目”。如此,就既避免了外交事端,又建立了对继续收听收看美国之音一类反动节目者实施镇压的“法律”基础。此应当可行。至于上述三国如同前苏联东欧变了颜色怎么办?很好办,“修宪”。

──原载《观察》http://guancha.org(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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