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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路拦检,不行 酒测盘查,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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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2日讯】〔自由时报记者黄敦砚╱台北报导〕警察职权行使法昨天上路,影响国民生活的层面非常广泛;对于新法,自身权利应如何主张,又有那些义务必须配合警察,国民不可不知。

 依“新国民生活须知”,国民上街,遇有警察要求拿出身份证时,若对方未穿警察制服,国民可要求对方出示证件,以证明他的警察身份属实;接着,国民可以请求警察说明盘查你的理由,警察说明清楚后,国民就可配合警察的要求。

 下列几种情形,提供国民面对警察盘查、拦检时,应对方式的参考。

 状况一:警察在路上盘查时,国民可以拒绝出示身份证吗﹖

 答:若警察是基于“合理怀疑”,认为你有犯罪嫌疑或有犯罪之虞,你仍须提出身份证明,但可要求警方提出证件证明警察身份,并说明盘查你的原因。

 状况二:若提不出身份证明或拒绝回答身份时,警方会如何处理﹖

 答:警方会将你带回派出所查明,身份查明后,又未发现你有犯罪或通缉情形,必须将你释放,但查证时间不得超过三小时,而且你可要求通知律师或亲友到场,警察应该照办。

 状况三:你开车在路上,可否拒绝警方拦检、盘查身份﹖

 答:依新法规定,警方不能进行过去常用的“封路拦检”;但在设置的拦检点上,警察若判断你所驾车辆已发生危害,或有可能发生危害,可拦车盘查身份。

 状况四:可否拒绝酒测﹖

 答:警察职权行使法及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都赋与警察对驾驶人进行酒测的权力,你不可拒绝,否则会受处罚。

 状况五:警察可以查证所有投宿宾馆或饭店客人的身份﹖

 答:不可以。旅馆虽属公众得出入场所,警方可进入询问店家投宿旅客的情况,但必须合理判断有危害治安之虞,才能盘查投宿旅客的身份,而且不能全面盘查所有投宿旅客的身份。

 状况六:若对警察执行有异议,该如何反应﹖

 答:国民可以当场陈述理由,向警方表示异议。

 状况七:若警方驳回你的异议理由,该如何回应﹖

 答:警方若驳回异议,会继续执行,国民仍应配合接受。

 但国民可以当场要求警方,将你所提异议的理由制作成纪录,且若认为警察执行已违法或损害你的权利,国民可依法提起诉愿及行政诉讼,以保障权利。

 无论如何,都不要当场和警察争吵甚至动手动脚,以免吃上妨害公务罪。

检查办案 不能“钓鱼”

〔记者黄敦砚╱台北报导〕本月起施行的警察职权行使法,大幅限缩警察盘查与路检酒测的行使范围,尤其不可再像过去执行“封路逐一拦检”式的酒测勤务,以符合比例原则,另过去警方动辄令PUB、酒店暂停营业、实施大规模临检的行为,也不可再发生,警方除应在商家营业时间执行外,还要雇及不能任意妨碍其营业。

 警察执行勤务时尤须记得,当遇到盘查民众时,若未着警察制服,必须要主动出示警察证件,以证明自己的身份,同时也要主动告知民众为何会被盘查,是依何种情形怀疑当事人,而需要接受警察盘查。

 新法中对警察执法有诸多迥异于以往的限制。首先,新法规定警察行使职权时,不得以引诱、教唆人民犯罪或其他违法之手段为之,这也就是说,警察不得再以过去常用的“钓鱼”办案方式,引诱人民犯罪。

 其次,警察虽可进入酒店、PUB等公共场所,查证其合理怀疑有犯罪嫌疑或有犯罪之虞者的身份,但地点必须由警察机关主管长官选定,不可任意进入,尤其应在商家营业时间进行,不得任意妨碍其营业。

 这也意味着,以往经常看到警方进入PUB临检,要求店方停掉音乐、打开灯光的作法将不再现,除非警方查获有违法情事,才会扩大侦办。

 此外,新法虽未规定警察不可路检,但确实不可再“大规模执行”,路检的时地选择也要经过分局长同意才能执行,也就是说,不能再把马路封锁起来,如同“撒网捕鱼”般地一辆车都不放过,必须要符合比例原则,认为有发生危害之虞者,才能拦车盘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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