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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路不靠边 赏你吃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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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25日讯】〔自由时报记者蔡智铭╱大甲报导〕不靠右边走,也要罚钱?台中县大甲镇公所一名女性员工上周带小孩在马路上散步时,遭警察拦下,指她走路不靠右边,径行开罚单告发,让她满腹委屈。警方则表示,这名路人应该是未靠边行走而遭罚。

 这名被警方开单处罚的公所女员工指出,上星期她带着小孩在大甲镇光明路农会办事处附近闲逛时,突然有一名警察走过来,劈头就质问她,“不知道走路要靠右边吗?”她回答不知道有这项规定,想不到该名员警就直接开给她罚单。

 女员工事后虽缴三百六十元罚款,但越想越不甘心,才向同事披露走路不靠右边也会被罚的怪事。同事得知后都觉得实在太离谱,并表示,事实上行人如果和车辆同样靠右边走,危险性远高于靠左边,难道这么简单的道理,执法人员都不知道吗?

 大甲警分局副分局长王永辉表示,根据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七十八条,“行人不在划设之人行道通行,或无正当理由,在未划设人行道之道路不靠边通行者”是可处罚三百六十元或实施一至二小时交通安全讲习的规定,并没有限制靠左边或靠右边。

 王永辉强调,员警不可能会要求民众必须靠右边走,应该是这名行人走在马路中间,没有靠边行走,员警才会脱口询问知不知道要靠边走,加上不听对方劝导,因此才开红单。

 王永辉也指出,一般而言,员警不太会针对行人违规行为开单告发,多半会用劝导的方式,因此当时的状况如何,是否还有其他违规行为,还要再了解;但民众也不要因为警方很少处罚行人,就把马路当成步道,害人害己。

记者黄敦砚╱特稿 

 如果行人在马路上不靠边走也会被警察开罚单吗﹖别怀疑,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就有这项规定,只是平常警察光是管车辆驾驶人违规,就已经无暇顾及其他事情,很少有警察会根据这项规定开罚单,而一般老百姓也不会注意有这项处罚规定。

 但类此的行人违规被开罚单,在台北市可是相当常见,由于台北市交通事故多,为保护行人安全,在取缔行人违规案件上,比其他县市注意,根据警政署统计,光是今年一到十一月,台北市就开了十五万四千多张行人违规罚单,平均一天就开出约四百六十张罚单。

 在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中,针对行人在道路违规行为的处罚,以第七十八条与一般行人关系最为密切,该条规定行人在道路有下列情形,得处新台币三百六十元罚锾,或施以一至二小时的道安讲习。

 其中第七十八条第一项规定,不依标志、标线、号志之指示或警察指挥者﹔第二项规定,不在划设之人行道通行,或无正当理由,在未划设人行道之道路不靠边通行者﹔第三项则是,不依规定,擅自穿越车道者﹔第四项为,于交通频繁之道路或铁路平交道附近任意奔跑、追逐、嬉游或坐、卧、蹲、立,足以阻碍交通者。

 尽管法律条文规定明确,但因警察平时在维持交通秩序,需处罚车辆违规情形实在太多,警察一般不会针对行人违规行为进行处罚,使得大多数人也都不清楚有这项处罚规定。

 不过因台北市平日人车多,为保护行人安全,台北市比较会注意行人违规的取缔作为,过去还曾经针对行人违规行为进行大规模取缔,尤其对于闯红灯或擅自穿越马路者,更是执行重点,曾引起市民重视。

 根据警政署统计,今年一到十一月,全国各警察机关针对行人违规行为所开立的罚单为十五万七千三百五十四件,其中台北市就开出十五万四千四百八十四件,比率高达九成八,还有很多县市一张行人违规的罚单都没有开。(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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