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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将向立法院提出 公投法部分条文覆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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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8日讯】(中央社记者万淑彰台北八日电)行政院今天决定,将多管齐下修正公民投票法中的问题,有关立法院具有公投发动权及公投审议委员会的设置,将由行政院提出覆议。行政院将在本周三(十日)院会通过之后,经总统核可向立法院提出覆议。按照宪法规定,立法院必须在十五天内议决。

行政院副院长林信义下午召集专案会议,就是否提出公投覆议案进行讨论,除行政院相关官员外,总统府秘书长邱义仁、民进党副秘书长李应元、政策会执行长林浊水以及党团三长等皆与会。

会后行政院秘书长刘世芳、政务委员许志雄、发言人林佳龙、民进党立法院党团总召集人柯建铭、副总召集人印垂贞、干事长陈其迈共同召开记者会,对外说明行政院决定就立法院的公投发动权以及公投审议委员会的存废,提出覆议。(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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