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学者称保护私有财产应入宪

人气 4
标签:

【大纪元2月17日讯】(中央社台北十七日电)中国大陆第一部民法草案已提交人大常委会审议,但未列入十届人大一次会议议程。民法典起草小组负责人﹑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前校长江平指出﹐由于民法典内容庞杂﹐今后将在大会上分编通过,而有关私有财产的保护应在﹁宪法﹂中明确规定。

香港大公报报导,中国大陆民法草案去年十二月提请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江平指出﹐民法典制定计划为三步曲:第一步是﹁合同法﹂﹐第二步是﹁物权法﹂(物权法尚未通过)﹐第三步是﹁民法典﹂;其重要意义在于民法规范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是社会生活的基本准则。

江平说﹐民法草案分为九编﹐共一千两百零九条。其中民法总则规定民法的基本原则及一些共同规则﹐普遍适用于各种民事行为;其他各编由单行法律组成﹐便于今后修改;合同法﹑婚姻法﹑收养法和继承法四编已颁布实施。

据指出,民法草案中物权法一编﹐可视为落实中共十六大报告提出的“要完善保护私人财产的法律制度”的具体行动﹐深受民营企业家的关注。江平认为﹐私人财产的地位及其保护应在﹁宪法﹂中明确规定,但目前中国大陆宪法是从私营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来表述﹐对私人财产的保护仍着重在生活资料﹐强调保护“合法的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的所有权”。

报导说,中国大陆民法典以大陆法为主﹐但对英美法系也予以吸纳。(http://www.dajiyuan.com)

相关新闻
赵达功:中国会否爆发穷人革命?
美国会听证中国私有财产权
中国立法保护私产起争辩
李强言论遭封杀 分析:已沦为办事员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