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海涛:从野蛮的强制拆迁说起

金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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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16日】10多年来大陆各地的城市大都在以所谓“旧城改造”呀、“城市规划”呀,甚至要建什么“国际大都市”呀等等理由拆除一些街道居民的住宅、房屋。现在看来,开始时的拆迁还比较“温柔”,基本能按旧房面积给予补偿,而且由于当年房价不高,而新迁的地点尚在市区,虽然拆迁过程中矛盾不少,很多“钉子户”最后斗不过政府,也就极其无奈地搬迁了。如果而后的拆迁也能如此“温柔”话,也许不致发生后来的麻烦。然而,“温柔”之后,代之而来的则是强制拆迁,最后演变为野蛮拆迁,也就是只要政府定下哪条街道要拆迁,不管那个街道的居民同不同意,政府定下时限,到时就要强制执行,推土机开过来,不问三七二十一,要强行拨除“钉子”。这种野蛮的强制拆迁导致大量的对拆迁户的侵权事件,引发严重的矛盾与对抗,最近并演化出南京拆迁户自焚身亡的悲剧。

8月份南京玄武区邓府巷开始拆迁,拆迁户与拆迁办公室在拆迁费用上存在争执,居民不肯搬迁。而拆迁户翁彪属于城市贫民,他的建筑面积多平方米的房子,拆迁办给出的拆迁费为8.5万元,这笔费用在南京仅能购置十来平方米的房子,无法解决翁彪一家5、6口人的居住问题。翁彪一直与拆迁办协商,希望能增加一些费用。但协商未果之际,推土机即开赴他的家门口,无奈,翁的老母爬上屋顶企图阻止拆迁,被拆迁办的人强行从屋顶拉下。随即不由分说,拆迁办的推土机野蛮地将他的房屋推倒,一应家什被埋于破碎的瓦砾之下。在此情况下,翁彪身心俱焚,他于8月22日带着汽油桶跑到拆迁指挥部点火自焚,酿成了一起人间悲剧。9月5日翁彪终于停止了呼吸,一个39岁的年轻生命就这样湮灭了。

试问,翁彪不被逼到走投无路会采取如此的行动吗?世界上有哪个国家会发生如此悲惨而又非人道的事件?事情发生后,已经是纸里包不住火,但党的喉舌却要掩盖事实真象,宣传说翁彪并非因拆迁自焚,而是偶然的意外导致失火。

因拆迁而演绎出的非人道悲剧当然不止此一事件,北京、上海、广州、南京等大城市的拆迁过程中,有的人家房屋被拆而露宿瓦砾堆上吃饭、休息、工作、孩子上学都成了问题;有的借住亲朋家勉强度日,如北京的徐永海等。上访不被接待,抗议没人答理,真正到了“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窘况。自称“人民政府”的机关对这些却不闻不问,只会指挥推土机野蛮地推进。

王怡先生日前在《南方周末》上发表的文章《论城市房屋拆迁中的强制权》(见《南方周末》2003.9.11)从法律角度论述了强制拆迁行为的非法,即以行政指令性概念代替了房地产权转让中的契约概念,政府一方面剥夺了契约的自由,自我授权拥有了强制执行合同的行政权力,另一方面也僭越了法院的司法裁判权和强制执行权(恕我直言,我觉得王先生虽在这里论述了强制拆迁的非法问题,但却是欲言又止,比如说拆迁中的合同,拆迁中哪有什么法律意义上的合同?即使有所谓的合同,那也是政府逼你签字就范的,哪有平常意义上经过平等谈判达成的合同?再说司法裁判问题,司法何尝介入拆迁?老百姓即使为拆迁诉诸法律,法院会受理吗?即使受理了老百姓能打赢官司吗?只不过白白浪费诉讼费与律师费而已。当然在大陆的报纸上能发表王先生欲言又止的文章,而不是把它丢到字纸篓中已是不易了)。这方面我不再赘述,我想从另一面来揭示“人民公仆”在房屋拆迁中到底扮演什么角色?

现在的拆迁,无论是旧城改造、还是所谓的建立什么开发区之类,政府都扮演着商人的角色,即整条大街确定拆迁后,政府将拆迁后的地块分块高价出售给地产商。卖出的部分尽量加价,而补给拆迁户的却尽量压低费用,政府大赚一笔。而地产开发商当然不会做赔本的生意。他们会通过与政府主管部门以及拆迁指挥部的官员权钱勾结以尽量低的价码及最短的时限拿到他们所要的地皮。这就可以解释为什么地产商和拆迁办的“公仆”们会定下最短的拆迁期限,期限一到即将推土机开赴现场执行强制性的野蛮拆迁。政府是站在地产商一方,因为那是官员们的利益所在,而绝对不会站在拆迁户一方维护百姓的利益。

北京的拆迁也是全国闹得最厉害的。本来北京系一古都,有些街道、胡同应属于文物保护之列,但却出现了怪现象。据媒体透露,北京文物局有个保护规划,即有309个胡同应属保护之列,不准拆迁。但政府却迟迟不把拟保护的街道向公众公布。于是,拆迁办与开发商相互勾结,急急忙忙进行强制拆迁,摧毁居民的住房。开发商是为了早日拿到地皮,早日赚到钱;而拆迁办的政府官员则是为了早日拿到开发商的贿赂款。如此而已,岂有它哉!而遭殃的却是无权无势的老百姓。

虽然,南京的强制拆迁因为翁彪的自焚死亡而放慢了脚步,但中国城市的拆迁仍将进行,拆迁过程中的权钱交易仍将进行,野蛮的强制拆迁仍是拆迁中的主旋律,开发商仍将有赚大钱的机会,官员们仍有可观的黑色收入。

另一个不容忽视的、与强制拆迁相类似的违法操作已经开始。这就是各地政府以所谓加快城市化步伐而将城市郊区的农民从他们祖祖辈辈的土地上赶出来。农民是大陆更为弱势的一个群体,更无力保护自己的权力不受侵犯。按大陆官方的规定,城市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为国
家所有,而农村土地的所有权却是归集体。政府为了所谓的城市化,要征用农民的土地,这也是由政府的一纸命令执行的,根本无视农民的土地所有权。在这一交易中,那些失去土地的农民所得的补偿更少,但却从此变成了无地的流民。他们靠什么生存?似乎无人关注他们的未来。

城市的野蛮拆迁以及城郊农民土地的被强制征用,已经制造了太多的矛盾,给中国社会的稳定又加了一把干柴。到了一定的时候,干柴要烧起来的。

──原载《民主论坛》(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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